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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月有个当事人来找我,一进门眼泪就往下掉。她说老公在外面有人了,她忍了好几年,实在忍不下去了。她说:“我什么都不要,就想赶紧离,孩子归我。”我让她先坐下喝口水,慢慢说。可越聊越发现,她连家里的存款有多少、房子谁出的首付、老公名下有没有公司,一概不知。她说:“这些年我全职在家带娃,他每个月给家用,剩下的事从来不让我过问。”
这种案子我碰得太多了。很多当事人一心想快速离婚,觉得“净身出户”也能接受,只要摆脱那个人就行。但等到真离了,才发现自己什么都没拿到,以后带着孩子连落脚的地方都没有。今天我就说说起诉离婚时,财产分割里最容易踩的三个坑,你们心里先有个底。
第一个风险:对方早就把财产转移了,你根本不知道
我办过一个案子,夫妻俩结婚十年,老公是搞工程的,一年到头在外面跑。女方在家带两个孩子,老公每个月打两万块钱回来。后来女方发现老公在上海跟一个女同事同居了,她提出离婚。开庭的时候,她老公说:“家里没钱,工程款全亏进去了,账上就剩三万。”女方不信,可她拿不出任何证据。法官让对方提供银行流水,对方只提供了两张卡,每张余额加起来不到五万。
后来我帮她申请调查令,一查才发现,早在女方提出离婚前半年,男方就把账户里的八十多万分批转给了他妈,又把他名下那辆车过户给了他弟弟。还伪造了一份借条,写他欠朋友五十万。女方当时就蒙了,说“他怎么能这么狠”。
这种事在离婚官司里太常见了。起诉离婚之前,对方一旦察觉到你要离婚,很有可能开始转移存款、变卖房产、过户车辆。法律上讲,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问题在于,你首先得能证明他转移了。对很多家庭来说,平时不管钱的那一方,根本不知道家里有多少存款、存在哪家银行、有没有股票理财。
所以,如果你感情已经破裂了,决定要离婚,第一步不是去找律师写起诉状,而是先悄悄把家里的资产摸清楚。比如翻翻他的手机银行、看看家里保险柜、问问他公司财务怎么发薪。能拿到银行账户信息最好,哪怕只是一个账号,将来律师可以凭调查令去拉流水。千万别等到起诉完了,法院让你提交财产线索,你什么都说不出来。
第二个风险:房产证上有名字,不代表房子就是你的
有一对夫妻,婚前男方父母全款买了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婚后俩人一起住了八年,女方也承担了家里的装修、添置家电、日常开销。离婚的时候,女方说房子我也有份,我住八年,房贷虽然不是我还的,但装修我花了二十万。结果法院认定,这套房子是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女方最多只能主张装修折价款,房子本身跟她没关系。
还有更复杂的。比如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这种情况下,房子本身还是归付首付那一方,但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对应的增值,另一方可以要求补偿。怎么补偿?有个公式,各地法院算法不完全一样,但大致思路是:婚后共同还贷本息总额除以总购房成本,再乘以房子现在的市场价值,再除以二。算下来可能是一笔不小的钱。
但很多当事人不懂这些,以为只要房产证上有我名字,或者我跟着一起还了贷款,房子就能分一半。还有一个容易忽略的点:如果你公婆或者你爸妈出钱帮忙买了房,这笔钱是借款还是赠与?法院要看证据。如果是随口说“给孩子买房”,没有借条也没有约定,那大概率认定为赠与。一旦认定为赠与,离婚的时候这笔钱就不算夫妻共同债务,你不能要求对方还一半。
所以涉及到房产的案子,我一般会建议当事人:第一,弄清楚房子是什么时候买的、谁出的钱、贷款谁在还、还有多少没还完。第二,把出资凭证、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全部保存好。第三,如果对方父母出了一笔钱,要看看有没有书面约定。
第三个风险:公司股权、投资收益、公积金,这些东西很容易被漏掉
很多人离婚只盯着房子和存款,忘了对方可能有股权、期权、理财、保险、公积金。我有个当事人,她老公是一家小公司的股东,持股30%。离婚的时候男方说公司一直亏钱,股权不值钱。女方没当回事,觉得那破公司年年亏损,就算了。结果离婚后半年,那公司被一家上市公司收购了,男方那30%股份卖了四百多万。女方知道后气得去法院起诉要求分割,但法院认为离婚时已经处理了共同财产,收购发生在离婚后,女方没有证据证明离婚时男方隐瞒了公司经营实情,最后败诉了。
还有公积金和年金。很多夫妻都不知道,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账户里的公积金、企业年金,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但很多人压根不提这笔钱,或者对方说自己公积金余额为零,你就信了。其实公积金是可以在法院申请查封分割的,只要提供对方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就能查到。
另外,股票账户里的浮盈、基金、保险保单的现金价值,也都属于可分割的范围。特别是理财型保险,很多人买了以后自己都忘了,更别说另一半了。所以如果你打算离婚,一定要尽量收集对方可能有的投资账户信息,包括股票账户、基金账户、保险单号。哪怕只知道开户的券商,律师也能申请法院调查。
常见问题解答
问:离婚对方不露面怎么办?
他不来开庭,法院一样能判。起诉之后,法院会传票通知他。他要是一直不接电话、不签收文书,法院可以公告送达,公告期满就算他知道了。开庭那天他不来,法官可以缺席判决。但这有一个麻烦:如果他要转移财产,你不当面对质,很多事实说不清楚。所以我建议,起诉之前先申请财产保全,把对方的账户和房产给冻住,防止他逃跑。
问:孩子想跟我,但他家条件好怎么办?
法律上判断抚养权,核心看谁对孩子成长更有利,不是单纯比谁钱多。经济条件好的一方有优势,但如果另一方有稳定的工作、住所、能每天接送孩子,还有精力辅导作业,法官也会考虑。最重要的是,如果孩子已经满八周岁,法院会单独问他愿意跟谁。你把孩子接过去,让他跟法官说出心里话,比你在法庭上吵更有用。
问:离婚时他拿借条说欠了债,要我一起还,是真的吗?
法院现在对夫妻共同债务管得很严。简单说,他个人去借的钱,借条上只有他签字,而且你根本不知道这笔钱用在哪儿了,那就不算共同债务。除非他借了钱是用于家庭开销,比如装修、给孩子交学费、买米面油,那你才要负责。他要是拿虚拟的借条、借钱赌博、或者借钱去养小三,你一分钱都不用还。
问:我是全职太太,能多分财产吗?
法律上有一个照顾女方权益的原则,全职太太因为在家带孩子,牺牲了工作机会,离婚时确实有理由多分一些。但具体能多分多少,法官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如果你能证明因为全职导致自己没有收入、没有养老金、重新找工作困难,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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