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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了这么多年离婚案子,最怕当事人一进门就红着眼说:“我背了一身债,他(她)却想分走一半房子。”或者反过来,对方突然拿出一张借条,说“这是咱俩的债,你得还一半”。债务这个事,比房产、比孩子抚养权都容易让人憋屈,因为很多债,理不清是真是假,是共同还是个人。
上周有个大姐来找我,她老公在外面借了四十万,说是在外头做生意赔了,可大姐从来不知道这笔钱。她老公还当着她的面说:“这是咱俩的债,离婚你也得分担。”大姐气得浑身发抖,问我是不是真的得还。我跟她说,你先别慌,法律不是这么算的。
其实法院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核心看两个东西:第一,这钱是不是为了“两口子过日子”借的,比如买房、装修、给孩子交学费、给老人治病;第二,借钱的时候你知不知道,或者事后你认不认。如果既不是用于共同生活,你也不知、不用、不认可,那就属于对方的个人债务,你一分都不用掏。
我处理过最典型的一个案子,男方是个小老板,瞒着妻子在外头借了高利贷,拿去赌球。后来债主上门,妻子才知道。男方说“我借的钱,你不签了字吗?”实际上女方根本没签过任何字,名字是男方自己签的。最后法院判了,这笔债务男方自己承担,因为赌博明显不是夫妻共同生活所需,女方也没有共同举债的意思。
但有一种情况特别容易踩坑——夫妻一方拿钱去“投资”。比如你老公借了二十万,说自己要跟朋友合伙开个店,这钱算不算共同债务?要看这店赚的钱是不是拿来家用。如果开店是为了贴补家里,那就算共同债务;如果只是他自己的事,赚了钱也不往家拿,那就不算。所以,你平时得多留心,家里的大额支出、对方的经济活动,心里有个数,别等到债主上门才傻眼。
很多人问:对方借了钱,我签了字,就是共同债务。但签字不一定是自愿的,比如被胁迫、被骗签的,那你可以主张签合同不是真实意思表示。但实践中法院很看证据,你得拿出录音、聊天记录、报警记录之类的,光说自己“是被骗的”很难翻盘。
还有一种常见的扯皮:离婚协议里写“各自债务各自还”,但债主不认。你把债务分给对方了,债主照样可以起诉你要钱。因为夫妻共同债务是连带责任,你俩内部约定对债主无效。所以,谈离婚时,不仅要写清楚债务谁承担,还得让对方在协议里承诺“如果有第三方追债,由你方自己解决”,万一他还不上,你替他还了,可以再找他追偿。
好了,到你们最关心的部分了——常见问题解答。我挑几个问得最多的,直接说答案。
1. 离婚时对方突然拿出一张借条,说是共同债务,怎么办?
别慌。先看看这笔钱是什么时候借的,借了多少,借条上有没有你的名字。如果你从来没听说过这笔债,也没用过这笔钱,那大概率是对方个人债务。你可以要求他证明“钱用在了家庭生活上”,比如买房、装修、孩子学费。他拿不出证据,法院就不会支持。如果借条上有你的签名,你得考虑是不是被偷签或者被逼迫的,赶紧找证据。
2. 离婚前对方偷偷借钱,我不知情,离婚后还要还吗?
要看钱的用途。如果是他个人挥霍、赌博、吸毒,那就算他离婚后欠的债也跟你没关系。但如果是拿去交房贷、给孩子治病,那你可能还得认,因为确实用在了共同生活上。关键是你要证明你不知情,而且钱没进你口袋。最好的办法是平时跟另一半的钱账分清楚,家里大额支出要留记录。
3. 我帮对方担保了一笔债,离婚后还要还吗?
你只要签了担保协议,离婚后你还是要对债主负责。因为担保是你的个人承诺,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债主找你还,你只能先替他还了,再找他追偿。所以,轻易不要给另一半做担保人,除非你完全信任他能还。
4. 对方欠我娘家的钱,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不算。夫妻之间互相欠的钱,属于内部债权债务,不是对外的共同债务。离婚时你可以要求他还,但不能拿这个理由去分共同财产。如果你娘家人借给你们的钱用于装修房子之类的,那属于你们夫妻共同债务,但债主是你娘家人,你俩离婚时得还。
5. 离婚后,对方在婚内借的债,债主起诉我,我该怎么应诉?
别等法院传票来了再慌。收到起诉状后,第一时间找个律师,看对方有没有证据证明是共同债务。你只需要证明“这笔钱我没用过、没同意、也没受益”。如果法院判决你不需要承担,那就不用管。但最怕你开庭时不出庭,法院缺席判决你承担,那就亏大了。记住,婚内债务不等于共同债务,不签字不一定就不用还,但签字了也不一定就得全认。
说来说去,想不背冤枉债,最重要的就是:结婚后别当甩手掌柜,对方的钱往哪走、借了多少,心里要有杆秤。离了婚也别以为从此两清,有些坑,一个疏忽就能让你搭上好几年。你要是现在正为这事发愁,别自己扛,找个懂行的帮你理一理,比瞎担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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