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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一位大姐找到我,一进门眼泪就掉下来了。她说离婚手续都办完半年了,突然被法院传票叫去,说前夫在婚内借了三十万,债主把她也告了。她完全不知道这笔钱的存在,前夫也没跟她提过。大姐气得浑身发抖,问我:“我都没见过这笔钱,凭什么让我还?”
这样的场景,我这些年碰到过太多太多了。很多当事人离完婚以为万事大吉,结果被前配偶的债务拖下水,才发现事情远没那么简单。今天我就把夫妻共同债务这件事掰开揉碎了讲清楚,帮你避开那些坑。
以前的法律规定比较模糊,导致很多人在离婚后被莫名其妙地追债。后来民法典明确了标准,核心就一句话: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产生的债务,才是共同债务。
听上去简单,实际执行起来细节特别多。
我接手过一个小伙子,他老婆偷偷借了平台贷款二十多万,全用来买名牌包、化妆品,自己消费了。离婚时他才知道这笔债,法院最后认定属于个人债务,因为钱没花在家庭生活上,他也没签字,也不知情。
反过来,另一个案子就完全不一样了。两口子一起开了个小餐馆,丈夫去借了十五万周转资金,妻子当时没签字,但钱确实打进了餐馆账户,用于采购食材。离婚后债主来要钱,妻子说不知道、没签字,法院还是判了她一起还,因为餐馆是两口子共同经营的。
你看,核心要抓住两个点:第一你有没有签字表示同意,第二钱有没有用在家里或者共同的生意上。
第一个坑:以为没签字就没事。很多人觉得,我没在借条上签名,这债就跟我没关系。错了,如果对方能证明钱确实花在了家庭日常开销上,比如还房贷、给孩子交学费、给老人看病,法院一样会认定是共同债务。
第二个坑:离婚协议里写了债务归对方。协议里写得清清楚楚“所有债务由男方承担”,女方以为高枕无忧了。但这份协议只对你们两个人有效,管不了债主。债主照样可以起诉女方,女方还完之后再拿着协议去找前夫追偿,那样更折腾。
第三个坑:对方虚构债务。这是我见过最恶心的操作之一。有些人为了多分财产或者让对方多承担债务,跟亲戚朋友串通打欠条。比如写个借条说借了五十万,其实钱根本没流动。这种情况确实很难查证,但也不是完全没办法。
如果你正打算离婚,或者婚姻已经出现裂痕,下面这几步提前做起来。
第一步,把家里的所有借条、贷款合同、担保书都翻出来,搞清楚到底有多少债务。不清楚的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拉一份个人信用报告,能看到你的贷款记录。
第二步,对每一笔债务都要追根问底:什么时候借的,借了多少,钱花哪了。如果对方支支吾吾说不清楚,或者明显是个人消费,那你就要留个心眼。
第三步,能签字的地方千万别乱签。有些配偶为了周转资金,让你在空白合同上签字,或者说是“走个过场”,风险极大。一旦签了字,不管钱用到哪,你都要承担责任。
第四步,发现异常立刻固定证据。比如你发现对方在偷偷借钱,或者债主找上门了,赶紧录音、截图、保留聊天记录。特别是能证明你不知情、没签字、钱没用在家里的证据。
问:离婚后才发现对方婚内欠了债,债主把我告了怎么办?
别慌,先看这笔债的性质。如果对方是赌博、吸毒、个人高消费欠的,而且你确实不知道、也没参与、钱也没花在家里,那就坚持主张是个人债务。法院会要求债主证明这笔钱用于家庭生活,如果债主拿不出证据,你就不用还。建议立刻找律师,同时收集能证明你不知情的证据。
问:前夫借钱说是用于生意,但我从没参与过经营,也算共同债务吗?
这要分情况。如果做生意用的钱确实养活了家里,比如盈利给家里买了房、提高了生活水平,那就算。如果生意一直亏钱,你也没享受到任何好处,也没签过字,那很可能不算。具体要看法官怎么认定“共同经营”——不是你实际参与才算,而是看经营收益是否用于家庭。
问:我怀疑对方和债主串通虚构债务,怎么证明?
难度不小,但有突破口。第一,看债主能不能拿出转账记录,没转账就有问题。第二,看借款金额是否合理,比如月收入三千的人突然借一百万,明显不合常理。第三,查对方和债主的关系,如果是亲戚朋友,要多加小心。你可以申请对借条进行笔迹鉴定,或者申请法院调查资金来源和去向。
问:离婚协议里写好了债务归他,债主还是起诉了我,我该怎么办?
先按判决承担责任,把钱还了。然后拿着离婚协议去法院起诉前夫,让他还你钱。你俩的协议对他有约束力,他违约了就要承担后果。但注意,这只能让你追回损失,没法阻止债主来找你。
问:他借的钱全花在赌博上了,我不知情,还需要还吗?
不需要。赌博债务本身就不受法律保护,而且属于个人挥霍,没有用于家庭生活。你只要能证明钱去了赌场,或者有相关证据,法院不会支持债主的诉求。建议保留好报警记录、对方承认赌博的录音等。
离婚本就是一地鸡毛,再让债务问题缠上,更是雪上加霜。我的建议是,不管现在关系多糟糕,先把账目理清楚,该签的字谨慎签,该留的证据留好。别等法院传票到了,才后悔当初没多个心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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