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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半夜,一个三十出头的姑娘给我发微信,语音里带着哭腔。她说自己刚发现丈夫把银行卡里的钱分了好几笔转走,转到婆婆名下,转到他姐姐名下,问她该怎么办。她说:我们还没上法庭呢,他就这样了,以后还能剩什么给我?
干这行久了,接到这种电话几乎成了家常便饭。每次听到这样的事心里还是堵得慌,但说句实在话——起诉离婚这件事,你不能指望对方规规矩矩等着法院来分家产。往往你这边一纸诉状递上去,那边就开始动各种心思了。钱在谁手里,谁就有主动权,这道理谁都懂,但轮到自己的时候,很多人根本反应不过来。
趁今天有空,我就把起诉离婚过程中关于财产转移的那些事,掰开揉碎了跟你聊聊。不念法条,就讲人话,讲那些我带当事人时走过的路和踩过的坑。
去年有个案子让我印象很深。女方来咨询的时候,已经和男方分居半年了。她说她丈夫开了一家小公司,账面上常年显示亏损。她早就怀疑对方在外面有猫腻,但苦于没有证据,就这么一直耗着。后来她偶然发现丈夫手机里有一条转账记录,金额不算大,七万块,但那是个陌生的账户名。
就凭这一条线索,我们申请了调查令,顺藤摸瓜查到了那家公司的实际账目。结果怎么样?男方这几年通过关联公司走账、虚报损耗、低价转让股权给亲戚,前前后后转移了上百万的夫妻共同财产。上了法庭,法官最后认定他存在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判决他少分了一部分财产——比例上吃了大亏。
但这个案子有个前提:女方运气好,发现了那条转账记录。如果没有那条记录,没有这条线头,后面根本无从查起。这也就是为什么我总跟当事人强调,预防要趁早,别等上了法庭才想起留证据这回事。
很多人有一个误区,觉得离婚官司里法官会主动帮你查清所有财产。这里我得给你泼盆冷水——法官没有那个精力和义务替你翻遍每一个银行账户。你主张对方有多少财产,你得拿出证据来,拿不出来,法官也只能按现有材料判。
还有一点,很多人以为起诉了就安全了。事实上,诉讼材料送达对方的那一刻,恰恰是风险最高的时候。人在知道自己马上要被告的那一刻,第一反应往往不是反思,而是想办法。想办法干嘛?想办法把钱藏起来。这不是戾气重,这是我做了这么多年案子最真实的体会。
所以我带当事人做起诉准备时,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抢时间。确切的说是抢在对方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把能固定的证据固定住。银行流水、房产档案、车辆信息、股权结构、保险单、基金账户,该调取的调取,该保全的保全。有些当事人不理解,问我说律师你怎么这么急。我能不急吗?钱这东西,在账上和在别人账上,可是两回事。
说到这,就得讲讲那个关键工具——财产保全。很多人对这个词陌生,我打个比方你就懂了。财产保全就像是你去饭店吃饭,怕对方赖账,先把对方手机押在柜台——不是你的东西,但你拿着,他就跑不了。
放在离婚里具体怎么做?你去法院起诉离婚的同时,可以申请冻结对方的银行账户、查封房产、扣押车辆。一旦法院裁定保全,对方就算想转账,钱也出不来。有没有坏处?有,需要提供担保,而且如果最后案子判下来对方没有转移行为,你申请错了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但跟你眼睁睁看着钱流走比起来,这个风险值得冒。
不过话说回来,财产保全做起来,也需要一个前提:你得先知道钱在哪、有哪些财产线索。你连对方在哪个银行开的户都不知道,你去保全什么?所以我们做的第一步永远是梳理线索,顺着线索挖证据,拿到了证据再谈冻结的事。上面说到的调查令,就是我们拿到证据的一把钥匙。
我还碰到过另一种情况。当事人倒是没等起诉就开始查了,但她查的方法是偷偷翻丈夫的手机、保险柜,甚至去银行偷拍柜台记录。这些手段得来的证据,有一部分根本没法用。
不是说法律不保护无过错方,而是取证方式必须合法。你去翻他手机、偷拍他的私密信息,属于侵犯隐私权,法官不会采信。就算这证据是真的、反映的事实没问题,非法取得的东西也不能作为定案依据。案子输赢先放一边,自己还惹了一身骚。
那怎么办?我告诉你两个正规路子。第一,起诉前先正大光明地要求对方申报财产。你得在起诉状里写清楚,请求法院责令对方如实申报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对方不如实申报,事后被发现了,法院会认定隐瞒财产,判决时对他很不利。第二,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特别是银行流水的调取。这一步能走通,全靠你前面掌握了基本的开户行信息。这些信息可以从日常共同生活里获得——你们一起还房贷的银行卡、水电煤缴费的账户、共同理财的记录等等,平时留意着点,真到用的时候就是救命稻草。
另外我提醒一句,别忽略了房屋这个大头。很多夫妻住的房子写的是男方或女方一个人的名字,另一方觉得反正有自己一半,跑不掉。我实话告诉你,房子登记在谁名下,谁就有处置权。他可以签合同把房子卖给善意第三人,只要办完过户,你再想追回来就难如登天。所以起诉的同时,只要涉及房产分割,务必申请查封房产——也就是财产保全里的不动产查封,先把房子锁住,不让对方交易过户。这一步别省,我接手太多房子被卖掉的案子,当事人哭都来不及。
接下来聊聊大家问得最多的几个问题,我挑了四个有代表性的,一一讲透。
有人说,对方离婚开庭之前突然把存款全转给他妈妈了,我该怎么办?这种情况实践中太常见了。你先别慌,有补救手段。如果你掌握了转账记录,可以在诉讼中主张这笔钱属于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对方返还并少分。关键在于你得能证明这笔转账发生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对方转给其亲属没有合理对价。一般法院会审查转款的金额大小、时间节点、收款人和他的亲疏关系。如果他转的金额明显超出家庭日常开支所需,时间又恰好在你起诉前后,法官很容易认定转移成立。你提前把银行流水调出来,把所有转给对方亲属的大额款项标注清楚,到时候往法庭上一摆,对方想赖也赖不掉。
还有人问,我老公偷偷给小三转账,我能追回来吗?这个问题问得好。我给个明确答复——可以追,但前提是你得先保住自己的离婚分割份额。给对方的情人的转账,属于处置夫妻共同财产,未经你同意这处分是无效的,你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返还。不过这类案子做起来难在取证,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开房记录,都得有,少一个环节都可能被对方用其他借口挡住。具体打官司的时候,可以把这件事和离婚财产分割案件合并处理,一次性把所有账算干净。
又有人问,房子写的是我丈夫的名字,起诉期间他要是把房子卖了,我还拿得到吗?记住一句话——只要你申请了财产保全并查封房产,他卖不掉。但如果因为各种原因你没能及时查封,他已经和买家办了过户,这事就复杂了。得看买家是不是善意取得的第三人,如果是,房子基本追不回来了,你只能主张赔偿。所以房子的事不能拖,去法院立案的时候把查封申请一并提交上去,越早越安全。
还有人问,我自己都不知道家里有多少存款,怎么预防对方转移?我给你出个主意。你不需要知道每一分钱在哪,你只需要知道一个大概的主体框架。从你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开始,通过网银转账记录反推对方的账户,再通过这些账户查到他的定期存款,一环套一环,线索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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