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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有个当事人来找我,还没坐下就开始掉眼泪。她说:“律师,他早就把工资卡换了,存款也都转走了,我现在连孩子学费都凑不齐,这婚是不是离不成了?”我给她倒了杯水,跟她说,离肯定能离,钱的事也没她想的那么绝望。今天我就想跟大家聊聊,起诉离婚的时候,那些夫妻共同财产到底怎么分,法院是怎么认定的,咱普通人又能提前做点啥。
说实话,我干了这么多年离婚案子,发现大家对财产分割有个特别深的误解——总觉得谁挣得多谁占理,谁名字写在房本上房子就是谁的。其实完全不是这么回事。法律上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不看谁挣的,也不看名字,看的是“是不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什么意思?就是你俩领了结婚证之后,一直到离婚判决生效之前,这中间不管是工资、奖金、做生意赚的钱,还是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甚至你拿婚前房子出租收的租金(除非你们AA制),原则上都算共同财产。
记得去年有个案子,男方是个小包工头,一年到头在外面跑,女方在家带孩子。闹离婚的时候,男方说自己工程亏了,账上没钱,还倒欠外债。女方来咨询我,说家里明明刚换了辆二十多万的车,怎么就没钱了?我让她去查了银行流水,发现男方每个月固定给一个陌生账户转八千块。后来一查,是他弟弟的账户。法院最后认定这笔钱属于恶意转移财产,分割的时候直接给他少分了一部分。你看,不是他转走了就完了,法律对这种行为是有惩罚的。
还有一个特别常见的坑,就是房子。很多人觉得,房子是男方婚前首付买的,哪怕婚后一起还贷,女方也分不到房。这个说法只对了一半。房子本身确实算男方个人财产,但婚后还贷的钱是用夫妻共同收入还的,那这部分还贷金额以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女方是有权分一半的。我经手过一个案子,婚前买的时候才八十万,离婚时房子值两百万,婚后还了七年贷款。女方就凭着共同还贷记录,最后拿走了还贷总额的一半,外加还贷部分对应的增值补偿。加起来小二十万。所以说,别觉得没你名字你就净身出户,账不是这么算的。
再就是公司股权、股票基金这些。有些人觉得隐蔽,其实一到诉讼阶段,法院开调查令去查证券账户,什么都藏不住。有个案子特别典型,男方说自己是普通职工,工资不高。可女方说他朋友的公司每年给他分红。我们去调了工商内档,发现他持有30%股份,是用婚后收入入股的。那这些股权对应的收益,就是共同财产。哪怕他不卖股票,女方也可以主张按股权价值折价补偿,或者要求他按月支付相应分红。
那说了这么多,到底该怎么做才能不吃亏?我建议大家,从准备离婚那天起,就把家里的财产线索捋一遍。房产证复印件、车辆登记信息、银行卡号、微信和支付宝账号、证券账户、公积金账号,能保存的保存,能拍照的拍照。别觉得不好意思,这不是算计,是保护自己。真到了法院,你什么都说不出来,法官想帮你也没法帮。另外,如果发现对方有大额转账,特别是转到亲戚朋友账上的,记录好日期和金额。真的,很多当事人开庭前还担心这担心那,等证据拿出来,对方自己就理亏了。
还有一类人特别容易情绪化,一吵架就搬回娘家住,工资卡也甩锅不要了。我劝大家,婚可以离,日子还得过。你搬出去可以,但工资卡、存款这些该管还管着。因为一旦分居,很多人就觉得“我没用他的钱,他也不该用我的钱”,但法律上分居期间的收入照样是共同财产。你不掌握账户,他就可能在这段时间里偷偷转移。等到了法庭上,你连他到底有多少钱都不知道,那才叫被动。
有人会问,那是不是所有的财产都要对半分?也不一定。法院的原则是“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比如男方家暴、出轨,或者隐瞒、转移财产,那分割比例就可能不是五五开,而是四六、三七都有可能。但注意,不是说对方有个小错你就能多分很多,得有证据,而且过错要和财产分割有关联。
最后说说最常见的问题。
离婚对方不露面怎么办?
很多当事人怕对方玩消失,婚就离不掉了。其实起诉的时候,法院会按户籍地址和经常居住地送传票。实在找不到人,可以公告送达,公告期满对方不来的,法院可以缺席判。财产这块,你不掌握对方账户,可以申请法院调查令,或者申请法院依职权去查。人不到庭,不等于财产就不用分了,法院照样会按你提供的证据和查到的材料来判。
孩子想跟我,但对方家里条件好,我是不是争不到抚养权?
财产和抚养权是两回事。法院判抚养权的核心是“最有利于孩子”,不是比谁家房子大、谁收入高。条件好只是其中一项,还要看孩子平时谁带得多、生活环境稳不稳定、另一方有没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而且八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会尊重他的真实意愿。你要是担心对方拿钱“砸”你,就把精力放在证明你的陪伴和照顾上。
他把自己名下存款都取光了,说花掉了,怎么办?
大额取现,特别是临近离婚的“突击取款”,法院一般不会相信是正常花销。你可以要求他对每一笔钱的去向作出合理说明,说不出来的,就可能被认定为转移财产。真到了这一步,法院在分割时会给他少分,甚至这部分钱可以直接判给你一部分。所以遇到这种情况,别慌,保留好流水线索就行。
婚前房子加了我的名字,离婚一定一人一半吗?
加了你名字,从法律上就是他对你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但分割的时候不是机械的对半分,法院会考虑双方出资贡献、婚姻长短、有没有孩子等因素,可能四六开,也可能三七开。但至少,你不再是“无权分房”了。
他借了外债,我要跟着还吗?
很多人被对方吓过,说“你签字了就得还”。这里要分清,法院会看这笔债是不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所负。如果他借了钱去赌博、还他自己的个人开销,或者跟别人串通写个假借条,那就不算共同债务,你不用背。但要是这笔钱确实花在家里了,哪怕你没签字,也可能要一起承担。所以,对莫名其妙冒出来的“债务”,一定要警惕,开庭时要求对方拿出转账记录和用途证明。
说到底,离婚这件事,情绪最不值钱,但也最害人。我见过太多人因为赌一口气,该争取的没争取,该准备的没准备。感情散了,日子还得往下过,把属于自己的那部分拿在手里,不是贪心,是给自己和孩子留条后路。财产分割听着复杂,其实就是一笔一笔捋清楚的事。对普通老百姓来说,不懂法律没关系,但要知道留证据、查流水、大大方方把自己的情况跟律师说清楚。真要走到法庭那一步,法律护的是讲证据的人,不是哭得最凶的人。
手里的证据厚一分,心里的底气就能稳一分。这是我想对所有准备打离婚官司的朋友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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