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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接触过的离婚案子里头,十件有八件,只要家里有孩子,夫妻俩争的最凶的往往不是那套房子,而是孩子。我有个当事人大姐,半夜给我打电话,声音都是抖的,说她前夫把孩子抢走了,藏到奶奶家,不让她见,她在电话里哭得喘不上气,问我是不是孩子要不回来了。我当时心里也难受,但得先把她的情绪稳住,告诉她孩子在谁手里头,并不是法院判抚养权的唯一依据,这事儿有得谈。今天我就想跟您唠唠,法院在判孩子归谁的时候,到底心里那杆秤是咋摆的。
法院判抚养权,说白了就是看怎么判对孩子最好。这话听着像套话,但您细琢磨,里头全是门道。孩子不是物件,不能因为您在婚姻里受委屈了,法院就“补偿”您一个孩子;反过来,也不是谁家房子大、谁工资高,孩子就铁定归谁。这个“最好”,不是物质上最好,而是成长环境、情感依赖、教育稳定,一整套东西合在一起,哪个更靠谱。
先跟您讲个案子。我前几年碰上一对小夫妻,离婚的时候孩子刚满三岁,小姑娘。男方家里条件确实好,父母都是退休干部,住着大房子,学区也好。女方呢,就是个普通上班族,娘家在外地,自己租房子住。所有人,包括男方家里,都觉得孩子肯定判给男方了,毕竟人家能给孩子上一个好学校。可最后法院把孩子判给了女方。为什么?因为孩子从出生就是女方自己带的,晚上跟妈妈睡,哭了闹了只要妈妈抱,爸爸常年出差,一星期见不着孩子一面,孩子见他就认生。法院在判决书里写得很明白,维持孩子现有的生活环境和情感依赖,比单纯追求优越的物质条件更重要。那个案子对我触动挺大的,它让我明白,法院不看谁家更光鲜,看的是谁能给孩子提供稳定的、连续的、有温度的日常。
这里头有个最核心的词,叫“稳定”。孩子的生活最怕折腾。所以法院会特别看重孩子长期以来跟谁一起生活、生活圈子在哪儿、上学在哪儿。您要是想把孩子留在身边,得让法官看到,您这边是孩子熟悉的那个家,您能保证孩子不用转学、不用离开熟悉的小伙伴、不用突然换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这个稳定,还包括您的居住地是不是固定,您的工作是不是稳定,您有没有时间和精力真正去管孩子,而不是把孩子丢给老人或者保姆就不管了。
再说年龄。这个问题我几乎天天被人问,我就用大白话跟您说。孩子不满两周岁,原则上随母亲生活。这是有法律明文规定的,因为哺乳期的孩子对母亲的生理和心理依赖都太强了,强行分开对孩子伤害太大。但也不是绝对的,如果母亲有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或者母亲自己明确表示不要孩子,那父亲也能争取。孩子满了八周岁,法院会征求孩子自己的意愿。注意,是“征求”,不是“必须听孩子的”,但孩子说的话分量很重。法官会在一个相对放松的环境下,单独跟孩子聊聊天,问问孩子平时跟谁亲、想跟谁过、为什么。我见过一个孩子,当着法官的面说“我爸爸老打我”,那个妈妈的眼泪当场就下来了。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基本的判断能力,法院会认真对待。
最难判的,就是两岁到八岁之间这个阶段。两岁到八岁,没有年龄上的特殊保护,也没有孩子意愿可以听,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就大了。这时候重点看什么呢?看父母双方谁更能提供稳定的抚养条件,谁在孩子的教育、医疗、起居上付出得更多,谁的品行更端正,谁的原生家庭能帮上忙。这里头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点,就是“品行”。如果一方有家暴、赌博、酗酒、吸毒这些恶习,或者有婚外情导致婚姻破裂的,这会严重影响法官对这个人品行的判断,进而影响抚养权归属。法院不会把孩子交给一个品行有重大缺陷的人。
还有一点,很多人不知道,就是“抢孩子”这件事,不但没用,反而可能坏事。我开头说的那位大姐,她前夫把闺女藏到奶奶家,想让闺女跟奶奶建立感情,从而造成“孩子跟我更亲”的既成事实。这是大忌。法院对这种抢夺、隐匿孩子的行为是持否定态度的,因为它破坏了孩子的生活稳定,伤害了孩子的情感,也表现出抢夺方缺乏合作精神,不利于孩子未来健康成长。如果是在诉讼期间发生这种行为,法院甚至可以考虑在判决时对抢夺方作出不利认定。您千万别学这种歪招,害了孩子,也害了自己。
那离婚的时候,到底该怎么做才能让自己更有把握呢?我给您说点实在的。第一,一定要让孩子跟着您生活,形成稳定的生活状态,最好是能坚持到判决下来。第二,把您为孩子付出的证据留下来,比如带孩子看病的记录、给孩子报班的缴费凭证、跟老师的聊天记录、朋友圈里发过的孩子成长点滴,这些都能证明您是那个平时照顾孩子的人。第三,如果孩子已经大了,多听听孩子自己的想法,但别逼孩子表态,更别教孩子说假话,法官问得出来真假。第四,把您能给孩子什么样的生活打算好,不用多豪华,但得让法官看到,您是真的为孩子做了长远打算的。
接下来我挑几个大家问得最多的问题,挨个儿用大白话给您说清楚。
离婚对方不露面怎么办? 有人觉得,他躲着不见,这婚就离不了了,孩子也判不了。不是的。离婚诉讼,法院只要按照法定程序把传票送达到他手里头了,哪怕他就是不来开庭,法院也可以缺席判决。只要您证据充分,该离的方案还得离,该判的抚养权照样判。孩子的事儿,法院不会因为一方缺席就不管了。所以您别怕他躲,躲解决不了问题,您把该准备的证据准备好,法院自然会处理。
孩子想跟我,但他家条件好,我争不过怎么办? 这个问题我回答了不知道多少遍。我跟您说,孩子的意愿在八周岁以上是重要参考,但法院不是光看这一条。他家条件好,只是考虑因素之一,不是唯一的。法院要综合判断谁更有利于孩子成长。我跟您讲的那个案子,女方条件就比男方差不少,但孩子还是判给了女方。关键是您要证明,您能给孩子提供稳定、健康、充满爱的成长环境,这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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