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手机,扫一扫二维码
即可通过手机访问网站
干这行这么多年,我经手最多的案子,不是那种动辄上亿的商业大案,反而是老百姓嘴里说的“要账难”。尤其是工程款,钱不多,但都是血汗钱。有个包工头老张,我到现在都记得,五十多岁的人了,坐在我办公室里,眼圈红着说:“李顾问,我不是不懂法,我是觉得都是熟人,怎么好意思留一手?”
老张口中的“熟人”,是个开发商。活干完了,验收也过了,剩下三十万尾款拖着不给。一拖就是两年,每次打电话,对方都说“下个月”,老张就信了。等他实在扛不住找到我,我一看他那材料——没有合同,没有对账单,连个微信聊天记录里都没提过具体金额和付款时间。最要命的是,他连对方公司的全名都说不清,只知道“王总”。
这案子后来虽然费尽周折赢了,但老张的教训特别典型:情分是情分,账目是账目。很多人不是栽在对方有多坏,而是栽在自己觉得“不好意思”。
今天我就把工程款这块的内容掰开了、揉碎了讲一讲。你要是正遇到这种事,或者怕以后遇到这种事,好好看看下面这些真实吃过的亏。
很多人一被拖欠工程款,脑子里的第一反应是找对方吵一架,或者去劳动局、住建局门口举牌子。这心情我太理解了,但说实话,用处不大。你闹一通,对方该拖还是拖,反而把关系搞僵了,后面一步棋更难走。
你真正该做的,是不动声色地把家里所有跟这个项目有关的东西全部翻出来。什么算证据?别以为只有白纸黑字的合同才算。
我办过一个案子,当事人是个做防水的小包工头。他接活的时候,连个书面协议都没有,就靠着在工地上跟总包方的项目经理口头说了个价格。后来干完活,对方翻脸不认账。我问他:“你平时跟那个经理怎么联系?”他说用微信。我就让他把手机拿过来,一条一条往上翻,翻到一条语音,那个经理说:“老刘啊,你先把屋面那部分做掉,做完我把上次说的那九万八结给你。”你看,这就是证据——虽然没有签字盖章,但他在语音里把项目内容、金额都讲清楚了,配合着转账记录和现场照片,法院照样认。
记住一句话:对方说过的每一句话,你发的每一个工作进展汇报,甚至你买材料的送货单,将来都可能是你讨薪的底气。这些东西不需要你刻意去“制造”,只需要你别当垃圾扔了。
很多搞工程的朋友文化程度不高,觉得合同就是走个形式,甲方给什么签什么。这是一个大坑,而且是深不见底的坑。
我见过太多糊涂账。合同上写着“工程款按进度支付”,什么叫进度?是干到正负零叫进度,还是主体封顶叫进度?没写清楚,对方就能跟你扯。你干到一半,他说你进度不够,不给钱;你等全部干完了,他又说需要审计,审完还要扣质保金,扣完质保金又说发票没开齐——套路一套接着一套,都没写在合同里。
我常跟人说,签合同别怕麻烦,更别怕甲方嫌你事多。你就盯住三个地方填死。首先,合同写的是哪家公司,这个公司全称是什么,法人是谁,别只写“某某项目部”。其次,总金额是多少,是含税还是不含税,什么时候封顶,什么时候竣工验收,什么时候支付到95%,剩下那5%的质保金什么时候退,这个日期最好精确到某年某月某日,别写“竣工验收后一年”,因为“竣工验收”本身就能拖你三年。第三,要是逾期不付,违约金按什么标准算,哪怕每天按万分之五写上去,对你都是个威慑。
你要明白,合同不是写给法官看的,是写给那个想要赖账的人看的。他一看你合同这么严丝合缝,心里也要掂量掂量。
这块我得专门拿出来讲,因为太多人栽在上面。很多人觉得,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我什么时候起诉都行。法律给你机会,但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我有个当事人,做外墙涂料的。对方欠他十七万,因为对方是本地一家有点实力的公司,他不敢撕破脸,就一直等着。这期间他从来没发过任何催款的东西,也没让对方写过任何还款计划。结果呢?过了三年多,那家公司经营不善,账上没钱了,他急了,跑来想起诉。我一看日期,完了,诉讼时效早就过了。他还不信,说“他欠我钱,怎么变成我理亏了?”
这里面的门道我跟你慢慢讲。所谓诉讼时效,是三年。也就是说,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那天起,三年内你得去告。超过这个时间,对方只要在法庭上提出“超过时效了”,你就可能败诉,哪怕这钱确实是他欠你的,法院也没法帮你强制他要回来。这就像你的借条过期了一样,法律上会认为你自己都不上心,那就算了。
但好消息是,这个时效是可以“接上”的。你在三年内,只要向对方主张过权利,比如发个微信说“王总,那三十万什么时候方便安排一下?”,就起到了中断时效的效果,又从你说这句话那天开始重新算三年。所以,千万别不好意思开口催,你每一次催款,都是在给你的权利“续命”。
最保险的做法是,每年都固定一两次,通过书面函件或者微信、短信,明确提到欠款金额和项目名称,问对方何时能付。对方只要回了,哪怕回的是“现在没钱”或者“再等等”,这也算你对账确认了,时效就中断了。
这是很多人不敢走法律途径的顾虑。怕打官司的费用比要回来的钱还多,更怕赢了官司输了钱。
我给你算笔实在账。去法院打官司,你交的钱叫诉讼费。这个钱不是按你起诉金额的百分之一口价,是分档次的。比如你要追讨十万元工程款,诉讼费大概在两三千块。这个钱不是打水漂,你赢了官司,是由败诉方承担的。也就是说,你起诉的时候先垫进去,等判决下来,这笔钱对方得连本带利还给你。你要是实在没钱垫,还可以申请缓交或者减免,法院看你是农民工或者确实困难,一般会同意。
打官司的时间成本也得算上去。一个简单的工程款纠纷,如果材料齐全、对方不故意拖延,从立案到开庭再到拿到判决,差不多四五个月。如果对方玩失踪,还得公告送达,那就要再多两三个月。要是对方不服判决上诉,又要拖半年。这么算下来,最快也得小一年。所以,能协商解决还是先协商,但不是让你空手去谈,而是带着“你不同意我就起诉”的证据去谈。
这里有个很实用的技巧:在起诉之前,你可以让律师帮你发一份律师函。有些公司不怕你闹,就怕收法院传票,看到律师函上写着“若在收到本函后十五日内仍未支付,我方将依法提起诉讼”,立马就软了,主动找你商量分期。这千把块钱的律师函成本,有时候
扫码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