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手机,扫一扫二维码
即可通过手机访问网站
前几天一位大姐找到我,一进门眼泪就掉下来了。她老公在外面借了不少钱,具体借了多少她根本不知道,直到债主找上门,她才知道自己“被负债”了。大姐哭着说:“离个婚,房子分一半就算了,怎么他的债我也要背?”这不是个例,我接触的离婚当事人里,十有八九都在债务问题上栽过跟头。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说白了就是:哪些债你得认,哪些债你可以甩干净。这事要是处理不好,离了婚还得背一屁股债,日子根本没法过。
有个年轻妈妈,夫妻俩结婚三年,男方做生意,女方在家带孩子。离婚的时候,男方拿出一张借条,说是跟朋友借了50万用于生意周转,要求女方一起还。当时男方还信誓旦旦地说:“这钱是咱们俩借的,你得认。”
我让女方先别慌,问她:“这笔钱打到你账户上了吗?你知道他借这笔钱吗?你签字了吗?”她全摇头。后来我去查,发现这笔借款根本没进入家庭账户,男方也说不清钱到底花哪了。最终法院认定这不是共同债务,女方一分钱不用还。
反过来,我也见过被判一起还债的。那个案子更闹心,男方开饭店,女方在店里帮忙收银。为了装修店面,男方跟亲戚借了30万,女方也知情,还在借条上签过字。离婚时女方说“我不经营饭店,我不还”,但白纸黑字摆在那儿,她只能承担一半。
法律上的核心逻辑很简单:这笔债是不是用于你们俩的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者是不是你们两个人都同意借的。但实际操作起来,水很深。
最容易踩的坑有三个:
第一个坑:以为“我不知道就不用还”。不一定。如果对方能证明钱确实花在家里了,比如买了家庭用品、装修房子、给孩子交学费,哪怕你没参与借钱,法院也可能判你承担。
第二个坑:给对方签字担保。有的女人心软,老公借钱时让老婆签个“担保人”或者“见证人”,这就等于你主动背上了锅。离婚后债主照样找你。
第三个坑:离婚协议里写“债务归对方”。写是写了,但债主不认。只要法院认定是你们俩的共同债务,债主还是可以找你要,你只能自己再去跟前夫(妻)追偿。
如果你有离婚的打算,或者正在闹离婚,这几件事越早做越好:
查清对方名下所有债务。问他不一定说实话,你可以申请到法院调取他的银行流水、借条记录。尤其是那种突然冒出的大额借款,要格外小心。
保留“不知情不参与”的证据。比如聊天记录里你跟他说“别乱借钱”“我不清楚你在外面借了多少”,或者家里每一笔大额支出你都有记录,证明对方借的钱没用于家庭生活。
别轻易签任何欠条、担保文件。哪怕对方说是“走个形式”,也别签。签字就是责任。
离婚协议里要写清楚债务清单。不仅写“各自债务各自承担”,还要把已知的债务列出来,写明哪些是对方的个人债务。这样至少能帮你打官司时多一条证据。
问:离婚时对方突然拿出一张借条,说是跟我一起借的,但我从来没见过这笔钱,怎么办?
答:别慌。第一步,要求对方提供借款的转账记录、取款凭证,证明钱真的借出来了。第二步,问清楚钱流向哪里了。如果他说“现金给的”或者“朋友直接拿走的”,又没有其他证据,法院基本不会采信。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借条的形成时间做鉴定,防止对方事后补写。
问:对方欠了赌债或者高利贷,离婚后我还要还吗?
答:绝对不用。法律明确规定,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产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如果对方用这笔钱消费了(比如买奢侈品送人),可能要具体分析。另外,高利贷中超出的利息部分也不受保护。建议你保留对方参与赌博的证据,比如报警记录、聊天记录。
问:离婚协议里写好了债务归他,后来债主还是来找我,我该怎么办?
答:你先还,然后拿着离婚协议去法院起诉他追偿。不过这种操作比较折腾。更好的办法是在离婚时就让他把这些债还清,比如在财产分割时直接扣掉相应金额。如果他没钱还,可以让他用房子、车子抵押给你,或者你写一个“债务清偿保证书”让他签字。
问:他借了钱用来开公司,但公司赚的钱我没花,这算共同债务吗?
答:要看。如果公司是夫妻共同经营的,哪怕你没参与具体业务,只要经营收益用于家庭生活(比如给你生活费、还房贷),那债务就得共同承担。如果你能证明公司是他一个人开的,你从没动用过公司任何钱,也没有从公司分红,那可以主张是个人债务。但举证很难,最好有明确的财务记录。
问:离婚后发现对方以前偷偷借了钱,现在债主起诉我,我还能不认吗?
答:可以,但要抓紧时间。法院在认定时会看你是否有“追认”或者“默认”。如果你从来没接触过这笔钱,也不知道这回事,证据又能证明钱没用在家庭上,就能脱身。但不要拖,尽快找律师应诉,否则法院可能因为找不到反驳证据而判你承担责任。
离婚这事儿,感情的事咱讲不清,但钱的事必须算明白。不要在情绪上头的时候签任何文件,更不要觉得“离了婚就一了百了”。债务这个坑,提前填上,比事后补窟窿轻松得多。有什么拿不准的,多问问懂的人,别自己闷着头往前走。
扫码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