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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月有个大姐来找我,一进门眼圈就红了,手里攥着一沓银行流水,说话声音都在抖:“他把我们攒了八年的钱转到他小姨子名下,说那是他借出去的,现在要不回来。我连孩子补习班的钱都掏不出来……”这种事我见得太多了,离婚时最让人咬牙切齿的,往往不是感情没了,而是钱——尤其是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钱。
财产分割这件事,说穿了就是两口子过日子攒下的东西,分开时怎么分。但法律上怎么认定“共同财产”,怎么防止一方偷偷转移,怎么把房子车子存款算明白,这里头的门道不少。我今天就结合我碰到的真实案子,跟您聊聊最常见的坑和解决办法。
有一对夫妻,男方做工程生意,女方在家带孩子。男方年收入百来万,但每次回家都说工程款没结,日子紧巴巴。女方想离婚,去查了男方的银行账户,余额只有几千块。她不信,怀疑男方把钱藏起来了。我让她去查男方近两年的微信转账记录和支付宝流水,结果发现男方每个月都固定给一个账户转两三万,备注写“还款”。女方问男方,男方说是以前跟朋友借的,现在还钱。可女方根本不认识那个“朋友”。
后来我们申请法院调取那个账户的信息,发现是男方表弟的账户。表弟承认,钱是哥哥让他代管的。法院最终把这笔钱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给女方一半。这个案子说明一个道理:想转移财产,证据链总会留下痕迹。你只要知道对方可能有别的账户、别的渠道,就可以申请法院调查。
法律上很简单:领结婚证之后,夫妻任何一方挣的钱、买的房、买的股票、存的定期,除非有特别约定,否则都算共同财产。但现实里容易踩三个坑:
第一个坑,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混在一起。比如男方婚前有套房,婚后卖了,用卖房的钱加上夫妻共同存款买了套新房。这时候新房里有他婚前卖房的钱,也有你们婚后的钱。离婚时怎么分?一般原则是:婚后共同还贷、共同出资的部分按比例分割,婚前个人财产那部分仍归他个人。但你要能证明哪些钱是他婚前卖房来的。所以结婚前后的账单、转账记录,能留就留。
第二个坑,父母出资买房。很多年轻人买房要靠父母掏首付。如果父母出钱时没说清楚是借还是给,离婚时就很麻烦。现在法院主流观点是: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如果没有明确说是赠与给孩子的,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当然,如果父母写了借条,或者有证据表明是借款,那就要先还债,剩下的再分。我这里有个当事人,她公婆出首付时在微信群里说“这钱是借给你们小两口的,以后要还”,她截图了。离婚时,这笔钱就扣除了。
第三个坑,股票、基金、公司股权。结婚后买的,不用说,共同财产。但结婚前买的,婚后涨了,涨的部分怎么算?分两种情况:如果你没操作,一直放着,涨的部分算自然增值,归个人;如果你婚内频繁买卖、操作了,那收益部分算夫妻共同经营所得,要分。我有个客户,丈夫婚前买了十万股票,婚后每天盯盘炒来炒去,五年变成五十万。法院判这四十万的收益两人平分。
1. 离婚时对方不露面,财产怎么分?
对方躲着不见,没法协议离婚,你就去法院起诉。法院公告送达,照样开庭。但对方不来,法院就没法查他名下的财产,只能根据你提供的证据来判。所以你要尽量搜集线索:他有哪些银行卡、房产证复印件、车牌号、公司名称。如果法院查不到,判了你也执行不了。这种情况,我建议你先申请法院调查令,或者请律师协助调取。
2. 他(她)偷偷转移存款,我离完婚才发现,还能追吗?
能。发现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法院起诉再次分割财产。关键是你要能证明对方转移了。比如他账户上有大额转出但说不出合理用途,或者转到第三方账户。法院可以查转账流水,认定转移的,那笔钱可以全部判给你。我有个当事人,离婚后两个月发现前夫给他姐姐转了一百万,起诉后法院判前夫赔偿她五十万。
3. 婚后我全职带孩子,没收入,离婚时能多分吗?
法律上讲,家务劳动和抚养子女是家庭贡献,离婚时可以要求补偿。但不是多分财产,而是让另一方在分完财产后,额外给你一笔补偿。补偿数额看你们结婚年限、你付出的程度、对方收入水平。一般法院会支持几万到十几万,也有更高的。但你要主动提,不提法院一般不处理。
4. 房子是婚后买,但登记在一个人名下,算谁的?
算夫妻共同财产。现在不动产权证上写谁的名,不影响婚内购买的性质。谁出资多、谁登记,分割时可能会考虑一点,但原则上一人一半。除非你们有书面协议说归一人。
5. 离婚时欠的债,也要分担吗?
不是所有债都要分。只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的债务才是共同债务。像一方赌博借的高利贷、偷偷网贷买奢侈品自己用,另一方不知情也没享受好处,不认定为共同债务。法院会审查钱去了哪里。所以如果你发现对方突然冒出大额债务,别慌,先看用途。
我现在接待当事人,都会问几个关键问题:你们婚后有哪些资产?大致值多少钱?对方收入来源你清楚吗?有没有共同账户?如果对方做生意,你有没有参与?很多全职太太连丈夫一年挣多少都不知道,这是最大的风险。
我建议你,如果觉得婚姻快走到头了,先悄悄做这几件事:
不是教你去算计谁,而是保护自己。离婚财产分割,讲究的是“谁主张谁举证”,你说他有钱,但你拿不出证据,法院也没办法。
我办过最唏嘘的一个案子,女方跟男方结婚十五年,男方是包工头,常年在外。女方以为男方挣的钱都还工程款了,结果离婚时法院一查,男方名下八套房、三辆车、五百多万存款。女方当时就傻了——她一直住着那套老破小,连个好点的包都没买过。后来虽然分到了应得的,但那种被蒙在鼓里的感觉,比离婚本身还伤人。
所以,谈感情的时候可以不计较,但谈离婚的时候,一定要算清楚。法律是最后一道防线,但别把希望全押在法官身上。你自己手里有证据,比什么都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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