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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陈前几天夜里给我打电话,声音听着又急又怄。他一个开饭馆的老伙计,前两年手头宽裕,借了三十万给一个包工程的朋友老李。老李拍着胸脯说,半年就还,还拉来了他姐夫老张作保,当场写了个借条。现在两年都快过去了,老李的工程黄了,人跑到外地联系不上。老陈拿着借条去找那个担保人老张,老张两手一摊:“钱又不是我用的,你找我干嘛?你找老李去!”老陈一下子就懵了,这白纸黑字写着担保人名字,咋就不管用了呢?
这场景,我这些年听得耳朵都快起茧子了。乡亲邻里之间,生意伙伴之间,因为借钱、欠款、担保闹出的矛盾,十个指头都数不过来。今天,咱就着老陈这事儿,掰扯掰扯这里头的弯弯绕绕,说说万一遇到了,咱们普通老百姓该怎么一步步把理掰直,把钱要回来。
老陈这事儿,吃亏就吃在“想当然”上了。他以为,有个担保人就像上了双保险,主借款人跑了,担保人就得兜底。道理是这个道理,但法律上的门道,没写在借条上,就做不得数。他那张借条,我后来看了,就写了“今借到老陈三十万元,用于工程周转,半年内归还。借款人:老李。担保人:老张。”日期倒是写了。问题出在哪儿?没写明担保的方式和期限。
啥叫担保方式?简单说,就是担保人老张承担的到底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这区别可大了去了。要是“一般保证”,老陈你得先可着劲儿去告老李,法院判了,老李名下所有的房子、车子、存款都执行完了,确实还不上了,这才能轮到担保人老张来还。这就好比老张站在老李身后第二排。可要是“连带责任保证”,老陈你可以直接越过老李,一把拉住站在前排的老张说:“他跑了,这钱你就得还!”老陈的借条上没写清楚这一条,按照现在的法律,一般就推定为“一般保证”。这下你明白老张为啥有底气了吧?他觉着天塌下来有个高的老李先顶着呢。
所以,头一个要记住的教训:白纸黑字,落笔要细。 找人担保,借条上最好写明“担保人某某某自愿为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自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别嫌话长,这几个字,可能就是你日后救命讨钱的“尚方宝剑”。
老陈第二个跟头,栽在“拖延”上。钱到期没还,他头半年还抹不开面子,只是电话催催。后来觉得不对,又犹犹豫豫小半年。等他下定决心要告,离借条到期日已经过去快两年了。这里又涉及一个要命的概念——诉讼时效。通俗讲,就是法律给你去法院打官司要钱的时间限制,一般是三年,从你知道权利被侵害(比如约定还钱那天对方没还)那天算起。你如果在这三年里,从来没正式问对方要过(得有证据),那时间一过,对方要是拿这个来抗辩,你这官司打赢的希望就渺茫了。老陈虽然催过,但都是电话里说的,没留下证据。好在他后来在我的建议下,让媳妇用微信给老李发了一段很正式的、提及具体借款时间和金额的催款话,老李回了个表情。这个微信记录,就算中断了时效,重新计算三年。算是惊险补救。
所以,第二个实打实的经验:勤催款,留痕迹。 甭管对方说得多好听,“下个月”“工程款一到账马上”,你定期(比如每隔两三个月)就用微信、短信发一段能明确锁定债务的信息去问一次。聊天记录别删,这就是你未来法庭上最有力的武器之一。别怕伤感情,真讲感情,他不会让你这么为难。
那要是像老陈现在这样,借款人找不着了,担保人又推脱,到底该咋办?我的建议是,别在一棵树上吊死,但动手前,先摸摸底。老李虽然人跑了,他老家在哪儿?名下有没有房子、车子?(这些信息在借条上最好就写上身份证号)老张作为担保人,他又是做什么的?有没有偿还能力?你花点小钱,或者找懂行的朋友问问,心里有个大概的谱。如果老张有正经单位、有房产,那他就是个很好的突破口。
证据齐了,底也摸得差不多了,就别再拖了。该出手时就出手。带着你的借条原件、转账凭证(千万别只有现金,银行转账、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都是铁证)、催款的聊天记录,去法院立案。告谁?我建议,把借款人和担保人一块儿告上法庭,把他们列为共同被告。这样效率最高,法院会一并审理。就算老李跑了,法院可以公告送达,缺席判决。判决下来,明确了老李要还钱,老张要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你证据足的话),这张判决书就是“法律上的认证书”。
到了执行阶段,才是真正见真章的时候。你可以拿着生效判决,申请法院去查控老李和老张名下的银行账户、微信支付宝、房产、车辆。谁的有钱就执行谁的。担保人的责任在这个时候,作用就凸显出来了。很多时候,借款人成了“老赖”,啥都没有,但担保人可能有稳定工作,法院可以直接划扣他的工资来抵债。这就是为什么当初写借条时,那句“连带责任保证”如此金贵。
几个大家常问的问题,我一起说说:
问:张律师,我那借条就写了个“担保人:XXX”,别的都没写,这担保还有用吗? 答:有用,但效力打了折扣。法律上会推定他为“一般保证人”。这意味着你得先向主要借款人追讨,并且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后他确实还不上,才能找这个担保人。想要他承担像借款人一样的直接还款责任,难。
**问:对方就是赖着不还,人也找不到,起诉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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