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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我办公室来了一位女士,手里攥着皱巴巴的几张纸,眼睛红红的。她一坐下,话还没说,眼泪先下来了。原来,她和丈夫闹离婚,丈夫直接换了门锁,扔下一句话:“这房子我爸妈出了首付,房贷一直是我还的,跟你没关系,你收拾东西走人。”她气得浑身发抖,问我:“王律师,这房子,我真的就一点份都没有吗?”
这些年,我听过太多类似的话了——“车是我婚前买的!”“公司是我一个人的,你别想!”“卡里的钱都是我挣的!”每次听到这些,我都觉得心里发紧。离婚时,财产分割往往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明明曾经是一家人,算起账来却比陌生人还计较。今天,咱们不聊那些绕口的法条,我就把我这些年办案子里看到的、经历的,关于怎么分“家当”的那些事儿,掰开了揉碎了,跟你唠唠。
咱们心里的“家产”和法律眼里的“共同财产”,常常不是一回事。
很多人觉得,谁的名字在房产证上,房子就是谁的;谁开的公司,公司就跟另一半没关系。这是个天大的误会。法律上有个核心原则: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你们俩挣的、得的,原则上,都是夫妻共同的(法律术语叫“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特别约定,或者法律明确规定属于个人。
就拿开头那位女士的情况来说。房子是婚后买的,即使首付是公婆出的,只要没有书面协议明确说这钱是“只赠与给儿子个人”,通常会被视为对夫妻俩的赠与,房子就是共同财产。至于房贷,哪怕是用丈夫的工资卡还的,他那份工资本身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啊!所以,用共同财产去还贷,房子增值的部分,自然也有女方的一份。后来我们帮她梳理了银行流水、购房合同,最终在法庭上,她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支持。她丈夫那句“跟你没关系”,在法律面前站不住脚。
最怕的,不是明面上的争,而是暗地里的“藏”和“转”。
我遇见过最让人憋屈的案子,不是双方拍桌子吵架,而是一方早早布好了局。有位男当事人,做生意,预感婚姻要出问题,提前一年就开始“操作”了:把公司盈利以“应收账款”名义挂出去,实际上钱早就转到信任的朋友账户里;把夫妻共有的存款,几万几万地,以“给父母赡养费”“朋友借款”的名义转走。等到离婚时,他摆出一堆“债务”和“亏损”的账本,对妻子说:“你看,不光没得分,你还得跟我一起背债。”
这种情况怎么办?法律当然有规定,恶意转移、隐藏财产的一方,在分割时可以少分甚至不分。但关键是,你得有证据,你得能发现。等到对方把财产都处理干净了,你再想找,难如登天。所以,如果你已经感到婚姻出现严重危机,对家里的财务状况要有一个基本的了解,比如房产证在哪、谁名下有银行卡、大概有多少存款、有没有投资理财。这不是心机,这是在保护自己最基本的权利。
分财产,不是数学题,不是一人一半那么简单。
法院在判的时候,会考虑很多因素,像一个大家长在主持分家。孩子跟谁生活,往往会得到更多照顾,因为要保障孩子的生活环境稳定。女方如果为家庭付出更多(比如长期照顾家庭、孩子),或者经济能力较弱,也会适当倾斜。如果一方有出轨、家暴等重大过错,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多分财产,并请求损害赔偿。
我经手过一个案子,女方全职在家带孩子八年,丈夫事业有成后提出离婚,认为家庭财产都是他赚的。我们提交了女方多年来操持家务、辅导孩子学业的证据,法庭最终在分割时,给予了女方超过一半比例的补偿。法律不是冷冰冰的秤,它看得见那些无法用数字衡量的付出。
关于财产分割,几个你最可能想问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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