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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和我那位当事人坐在会议室里,隔着桌子,我都能听见她手指敲击桌面的焦躁声响。她面前摊开的文件,是结婚后买的房子的购房合同和贷款记录。她丈夫坚持说,首付是他父母出的,房子理应归他。而她呢,为了这个家辞了职,带孩子,装修时跑断了腿,现在丈夫一句“钱是我爸妈给的”,就想把她扫地出门。她眼圈红着问我:“王律师,这房子,法律上真就没我的份儿了吗?”
这种场面,我见得太多了。离婚走到财产分割这一步,往往是最“伤钱”也最“伤心”的环节。今天,咱们不聊大道理,就借着这些年的经历,唠唠离婚时“分家产”特别是分房子那些事儿,让你心里先有个谱。
我经手过一个非常典型的案子。两口子婚后买的房,男方父母确实转账付了大头首付,房产证写了两个人的名字。离婚时,男方一口咬定这是父母对他个人的赠与,属于他的个人财产,女方只能分还贷的那一小部分。女方觉得天都塌了,觉得这些年白付出了。
你看,问题的核心就在这里:婚后买的房,父母出的钱,算谁的?
法律上,这事儿得分两层看。第一层,房子是你们婚后买的,只要没有特殊约定,原则上它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像两个人合伙开公司,婚后赚的钱,一般就是公司的、是两个人的。第二层,男方父母出的首付,法律上一般会先看成是对你们小两口的赠与,除非他父母白纸黑字写明了“这钱只赠给我儿子一个人”。所以,在这个案子里,房子本身是共同的,他父母的出资,如果没有特别证据,也视为对夫妻共同的赠与。最后法院的判决是,房子按共同财产分割,考虑到出资来源,男方适当多分了一点,但绝不是女方“没份儿”。
所以,你看,光靠“我觉得”“我以为”吵架是没用的。到了分割财产这一步,法律看的是证据和法律事实。我经常跟我的当事人说,你先别急着和对方争论对错,静下心来,做三件事:
谈判桌上,道理清楚了,证据在手了,你的底气才足。你可以基于共同财产的原则去谈,也可以根据照顾女方、照顾抚养孩子一方、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去争取多分一些比例。记住,谈判的目的是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法院也认可的方案,而不是为了在气势上压倒对方。撕破脸皮对谁都没好处,尤其是还有孩子牵扯其中时。
唠点你可能正犯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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