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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处理过太多离婚案子了,很多时候,两口子最开始还能坐下来聊孩子、聊感情,可一提到“钱怎么分”,那场面立刻就变了。我见过一位当事人,咱们叫他老王吧。他来找我时,气得手都在抖,说发现妻子偷偷把两人联名账户里的一笔钱转到了她母亲名下,理由是“替家里保管”。老王红着眼睛问我:“这日子还能过吗?这心还能往一处想吗?我这还没提离婚呢,她就开始算计了!”
其实,老王的困惑和愤怒,我特别理解。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往往不只是分“钱”那么简单,它分的是过去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共同生活的投入,分的是那份再也回不去的信任。 今天,我就跟大家唠唠,当婚姻走到尽头,面对那一本本房产证、一串串银行数字、还有说不清道不明的“糊涂账”,咱们普通人该怎么理清头绪,保护自己该得的那一份。
很多人以为,财产分割就是法院把家里的存款、房子对半劈开。真要这么简单,倒省心了。最难办的,恰恰是那些“你以为不是,但法律上说是”的共同财产。 我印象很深的一个案子,女方是家庭主妇,男方开公司。男方一口咬定公司是他婚前创办的,和女方无关,家里就一套房,可以给她。女方觉得憋屈,但又不懂。后来我们调查发现,公司虽然是婚前创立,但婚后的盈利和资产增值非常可观,这部分,属于用夫妻共同财产(婚后的家庭收入、甚至女方操持家庭带来的间接支持)进行经营所产生的收益,法律上,女方是有权要求分割的。最后经过核算和谈判,女方获得的补偿远超那一套房的价值。你看,关键不在于“是什么”,而在于“怎么来的”和“怎么变的”。
最容易让人措手不及的,就是“转移”和“隐瞒”。 像开头老王遇到的情况,并不少见。突然的大额取现、把钱转到父母或朋友账户、甚至伪造债务。对付这些,慌张没用。法律上有个词叫“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一旦被认定,在分割时可以少分甚至不分。所以,当你嗅到婚姻危机时,就得有点心:默默地把重要的财产线索理一理。比如,房产证号、银行卡的开户行和大概卡号(哪怕不知道密码)、你知道的对方股票基金账户、公司的全称等等。不需要你立刻去对峙,但这些信息在你需要法律帮助时,是律师能帮你去调查、去申请法院查证的基础。手里有牌,心里才不慌。
还有一个绕不开的难题:父母给的钱,买的房,算谁的?这也是小两口和两边老人最容易起争执的地方。这里面的门道,我跟你用大白话捋一捋。如果是婚后一方父母全款买房,登记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那法律通常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如果是付了首付,小两口婚后一起还贷,那房子一般判给登记方,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增值,要给另一方折价补偿。最麻烦的是,父母出的钱,说是“借”给小两口的。这时候,光有转账记录不行,最好得有当时夫妻双方共同签字认可的借条,否则在离婚时,很可能被认定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清官难断家务事,但钱款的性质,最好在“给”的时候,就留个明白的凭证。
说了这么多,最后给您几点实在的建议。第一,别赌气,先摸底。 在情绪爆发、撕破脸之前,尽可能对自己家庭的财产状况有个整体了解。第二,证据比吵架有用。 重要的协议、转账记录、聊天记录(涉及财产约定的),注意保存。第三,专业的事,问问专业的人。 在签署任何协议,尤其是离婚协议之前,哪怕花点咨询费,让律师帮你看看条款里有没有坑,这钱花得绝对值。婚姻散了,但生活还得继续,理清财产,既是为了结束过去,更是为了安心地开始未来。
1. 对方偷偷卖房或者转走存款,我是不是就没辙了? 别灰心。只要你能提供初步线索,比如房产地址、对方银行账户信息,律师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调查取证。如果查实是在离婚前后恶意转移财产,你可以主张对方少分甚至不分。关键是,你要能说清楚转移的是什么财产、大概何时发生的。
2. 我爸妈在我们结婚后给了我一笔钱,也没说借也没说给,这算谁的? 法律上,婚后父母给的钱,如果没有明确说“只给你一个人”,一般会认为是给小两口共同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想算作你个人财产,最好有明确的书面约定(比如赠与你个人的协议),或者有证据证明这笔钱和你父母有明确的借贷关系。
3. 房子是对方婚前买的,但婚后我也出钱装修了,我能分吗? 能主张补偿。虽然房子产权是对方的,但你出资的装修款,构成了对房子的添附,使其增值了。离婚时,你可以要求对方返还你出的装修款,或者就装修带来的增值部分给予你相应的经济补偿。记得要保留好装修的付款凭证。
4. 他婚内借了很多债,说是做生意亏了,这债我也要背一半吗? 不一定,这是个大坑!关键看这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如果他借钱是用于个人挥霍,或者你根本不知情,也没用在家庭生活中,那这属于他的个人债务。在法庭上,你需要尽力证明这一点。反之,如果确实是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生意,那就属于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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