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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我坐在咨询室里,听了太多关于“分家”的故事。我记得特别清楚,上个月有位女士,红着眼眶走进来,第一句话就是:“律师,我发现他半年前偷偷把我们一起买的车过户给他弟弟了,我现在该怎么办?” 她攥着手机,屏幕上是那张已经不属于他们俩的车辆信息截图。那种被最信任的人背后捅一刀的滋味,隔着桌子我都能感受到。今天,咱们不聊大道理,就聊聊离婚时,那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家当”,到底该怎么捋清楚,怎么守住你该得的那份。
很多人觉得,离婚分财产,不就是一人一半吗?真到了那一步,里头的弯弯绕绕可多了。就拿上面那位女士的事来说,男方在感情破裂期间,私自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车转移了,这在法律上叫“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一旦认定,分割时他可能就得少分,甚至不分。但关键是你得拿出证据,证明这车是你们婚姻期间买的,证明他是在你们关系恶化后转移的。光靠嘴上说“这车是我们的”,远远不够。
我经手过一个案子,两口子开店的,生意红火时买的房和车都在男方名下。闹离婚时,女方除了知道家里大概有钱,具体多少存款、理财在哪儿,一概不知。男方呢,一口咬定生意亏了,还欠着外债。后来我们指导女方,从共同的朋友圈、以往的银行流水、甚至是店里POS机的绑定账户入手,一点点把资产线索挖出来。最后查实,男方不仅瞒着大笔存款,还把一部分钱转到了他母亲账户里“保管”。你看,离婚分财产,第一步往往不是看法律条文,而是“摸底”。你自己心里没本账,就容易吃哑巴亏。
那么,最容易产生纠纷的“坑”都在哪儿呢?第一,是搞不清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很多人误以为,谁名下就是谁的。不对。只要是你们结婚后,无论谁赚的工资、谁投资赚的钱、一起或一方用婚内财产买的房和车,原则上都是共同的。哪怕是婚前一方全款买的房,如果婚后加了对方名字,或者用婚后收入一起还了贷款,那婚后还贷部分和对应的增值,也是要分的。第二,是忽视证据。 就像开头说的,你觉得钱被转走了,车被卖了,你得有转账记录、过户凭证、聊天记录这些实打实的东西。法庭上讲的是证据,不是感觉。第三,是情绪化处理。 为了尽快解脱,有的朋友会赌气说“我什么都不要”,或者在不清楚财产总值的情况下,草签协议。等冷静下来,发现亏大了,想反悔可就难了。
所以,如果你预感婚姻亮起了红灯,哪怕还没到那一步,也该有点准备。不是教人算计,而是保护自己。 quietly,留心一下家里的资产情况:房子车子的产权证在哪、有没有贷款;常用的银行卡号、开户行;对方有没有投资股票、基金,在哪家公司。这些信息平时留个心,拍个照存下来,不是为了打架,而是真到了不得已的时候,你不至于两眼一抹黑。更重要的是,如果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的苗头,比如大额取现、频繁给亲戚转账、突然低价卖房卖车,一定要及时咨询律师,看能不能申请财产保全,把财产先“冻”住。
几个你可能会问的问题:
1. 对方在离婚前把我们的存款都转走了,我能要回来吗? 能,但关键看证据。你需要证明这笔钱是你们婚内的共同存款,并且他是在你们关系已经破裂、准备离婚期间转移的。银行的流水记录是最有力的证据。如果金额大、行为恶意,你可以主张他少分或不分财产。
2. 房子是我爸妈出首付买的,写的我俩名字,离婚时怎么算? 虽然首付是你父母给的,但既然登记了你们两个人的名字,法律上通常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出资来源、还贷情况、双方贡献等因素来判决,你父母出的首付部分,可以主张作为你对房子的贡献多分份额,但很难认定房子完全归你个人。
3. 他说他做生意欠了一屁股债,要我用共同财产还,我该还吗? 不一定。先要分清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他个人挥霍、或者你没签字也没事后追认的债务,你一般不用承担。如果是用于你们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的债,才需要共同承担。对于他声称的债务,你一定要谨慎,要求他拿出充分的借款证据和用途证明。
4. 我们签的离婚协议里财产分好了,现在他觉得分少了能反悔吗? 很难。除非你能证明当初签协议时,他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或者协议本身存在重大误解,否则一旦在民政局备案生效,再想推翻就非常困难。所以,签协议前务必考虑清楚,把每一项都写明白。
离婚分家,分的不仅是财产,更是过去的一段生活。我的建议永远是:保持冷静,摸清家底,固定证据。谈得拢,就白纸黑字写清楚;谈不拢,就让法律给你一个公道的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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