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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下午,一位大姐红着眼睛冲进我办公室,手里攥着一沓银行流水单,声音发抖地说:“我跟他过了二十年,离婚时才发现他偷偷把工资卡里的钱转给了他弟弟,说是‘借’,可借条都没有!这明摆着是坑我啊。”我给她倒了杯水,听她絮絮叨叨讲完。这种故事我听得太多了——一方以为藏得天衣无缝,另一方气得浑身发抖。今天我就用唠家常的方式,跟你聊聊离婚时对方藏财产的那些事儿,以及咱们该怎么应对。
去年我帮一位叫王姐的当事人处理过类似情况。她丈夫在提离婚前半年,突然把车过户给了表亲,还取空了联名账户的存款。王姐发现时差点晕过去,哭着说:“这日子白过了吗?钱都没了,我以后怎么活?”我拍拍她肩膀说别急,咱们一步步来。首先得明白,法律上什么叫“隐匿财产”——简单说,就是故意把夫妻共有的钱、房子、股票等藏起来或转走,不想在离婚时分给对方。法院认定这个,关键看两点:一是财产原本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比如工资、投资收益;二是对方在离婚前后故意转移或隐瞒,比如突然大额转账给亲戚、虚假买卖房产。
怎么证明呢?就得靠证据。王姐的案子中,我们找了银行流水显示大额取现,又调出微信聊天记录里丈夫炫耀“钱早挪走了”的对话。收集证据时别打草惊蛇,先悄悄备份银行卡截图、房产证照片,甚至网购记录——有时对方藏的钱,就花在偷偷买的名表或奢侈品上。容易踩的坑是什么?很多人一气之下就闹开,结果对方立刻销毁证据。记得有位大哥,发现妻子把金条藏娘家后,直接上门吵,最后娘家人把东西转移了,法院都难追回。所以啊,怀疑对方藏财产时,先装不知道,抓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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