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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大家好!我是你们的老朋友,一位在离婚法律领域深耕多年的法律顾问。今天,咱们就来聊聊那些让人头疼的离婚纠纷。你可能听说过很多关于离婚的戏剧性故事,比如抢孩子、分房产、协议谈不拢、对方不肯离……这些场景,可能就发生在我们身边。
记得有一次,一位当事人找到我,她的丈夫突然提出离婚,理由是感情破裂。可是,孩子才三岁,她实在舍不得放手。夫妻俩为了孩子的抚养权争执不下,甚至闹到了法院。这种情况下,我们该怎么办呢?
在这个案例中,最关键的问题就是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会考虑以下因素:
那么,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应该怎么做呢?
答:如果对方不露面,可以申请法院公告送达。公告期满,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答:抚养权归属不仅仅取决于经济条件,还要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如果孩子愿意跟你生活,且你具备抚养能力,法院可能会判决抚养权归你。
答:可以申请法院调解或判决。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实际情况进行分割。
答: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答:可以提供银行流水、房产证、车辆登记证等证据。
婚姻破裂,确实让人痛苦。但只要我们依法维权,相信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希望这篇文章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有更多问题,欢迎随时向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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