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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阵子,接待了一对夫妻。两人坐在我面前,气氛冷得像冰。导火索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就是一笔二十万的理财收益怎么分。妻子说那是她省吃俭用、研究基金好几年才赚来的“智慧钱”,丈夫却认为,卡是婚后办的,本金是两人工资攒的,收益当然一人一半。俩人争得面红耳赤,仿佛那不再是钱,而是过去几年谁付出更多、谁更委屈的一本账。你看,到了离婚这一步,曾经共同规划未来的“我们”,常常最先在“钱”上,算得清清楚楚,也伤得彻彻底底。
我经手这么多离婚案子,发现大家对于“分财产”有个很大的误解:很多人觉得,无非就是列个清单,然后对半分嘛。法律条文看起来也是这个意思。但真操作起来,你会发现,平静的水面下全是暗礁。今天,我就跟你唠唠,那些财产分割里,最容易让人栽跟头、事后拍大腿的地方。
就说最常见的房子吧。很多人知道婚后买的房是共同财产,但情况稍微一变,很多人就迷糊了。比如,男方婚前付的首付,婚后俩人一起还贷,房子登记在男方一个人名下。离婚时,女方觉得委屈:“我也还贷了呀!”这房子怎么分?法律上,房子一般判归登记方,也就是男方。但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这部分对应的房子增值,男方得补偿给女方。这补偿怎么算?可不是简单地把还贷金额的一半给你。你得拿出还贷流水,还得评估房子从结婚到离婚涨了多少。这里面的计算,需要证据,也时常需要专业的评估。我见过太多人,因为平时不留心,银行流水没了,或者搞不清房子到底涨了多少,最后在补偿数额上扯皮,吃了哑巴亏。
比房子更“烧脑”的,是那些看不见摸不着的财产。比如,对方在公司里的股权,或者他正在创业,公司还没赚钱但未来可能有前途。另一方往往会说:“这公司/股权也有我的心血!”但到了法庭上,法官要看的是法律上的“证据”。你说你帮忙打理过业务,出过主意,甚至为他的事业放弃了更好的工作机会……这些情感上的“共同奋斗”,如果没有转化为出资证明、股东名册上的名字,或者明确的合伙协议,在法律上就很难被认定为共同财产。最后,你可能只能眼睁睁看着这部分潜在的巨大价值,因为无法分割而与你无关。这种亏,吃起来特别不是滋味。
还有一种情况,更让人憋屈,就是对方悄悄地把财产转移了。等你想起来要查的时候,账户空了,车过户了,甚至钱已经变成了他父母名下的存款。这时候你再跳脚,就非常被动了。法律虽然规定了可以追索,但你需要自己先去发现线索,提出初步证据。如果你对家里的财产状况一无所知,根本不知道有多少张卡、钱去哪儿了,那追回的难度就极大。我常常跟我的当事人说,当你动了离婚的念头,哪怕还没说出口,也请开始有意识地了解家庭的财务状况,这不是心机,这是对自己最基本的保护。
说了这么多,你可能头都大了。别急,我整理了大家最常问的几个问题,咱们用大白话把它说清楚。
1. 问:我怀疑他正在偷偷转走存款和股票,我该怎么办? 答:千万别打草惊蛇,直接质问。第一时间,尽可能冷静地收集你能接触到的所有财务线索:银行卡号(哪怕是拍个照)、开户行、股票账户的开户券商、最近的大额消费凭证。如果真要走到诉讼那一步,你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并提交这些线索,请求法官去调查近一两年的大额资金流动。记住,动作要快,证据要尽可能具体。
2. 问:房子是我爸妈婚前出全款给我买的,登记在我一个人名下,这算我的个人财产吗? 答:基本算。这是你父母对你个人的赠与,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对方无权分割。但你要留好证据:购房合同、付款凭证(最好是父母账户直接转给开发商的记录),最好还有一份明确的赠与协议。最怕的是,婚后你在房产证上加了对方的名字,一旦加了名,性质就可能变成赠与或共同财产,那就复杂了。
3. 问:他开了个小公司,根本不赚钱,一直在投钱,这种“负资产”也要分吗? 答:公司股权和公司财产是两回事。分割的是他持有的“股权”这个财产权益。即便公司现在亏损,股权也有价值(可能是极低的价值)。你们需要对公司净资产进行评估。如果公司确实资不抵债,股权价值为零甚至为负,你可以主张放弃这部分股权,同时也不承担公司的债务。关键是,必须通过评估来厘清,不能听他嘴上说“亏了”就作罢。
4. 问:我们签了“净身出户”的协议,有效吗? 答:一般来说,这种完全剥夺一方财产权利的协议,法院很可能会认定为无效。法律在保护财产约定的同时,也保障人的基本生存权益。公平的财产分割协议,需要兼顾双方的实际状况。那种在气头上或者受胁迫签下的极端协议,别太把它当“尚方宝剑”。
离婚像一场漫长的告别,而财产分割,是这场告别里最现实、也最考验理智的环节。感情碎了,但生活还要继续。理清账目,不仅是为了分得应有的部分,更是为了斩断纠葛,让自己能干净利落地走向下一程。如果你正面对这团乱麻,我的建议是,先冷静,再摸清家底,必要时,让专业的人帮你理理线头。毕竟,算明白账,才能真的放下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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