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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下午,小李红着眼眶找到我,手里紧紧捏着一本房产证,声音颤抖着说:“律师,这房子是我们俩的名字,但现在他偷偷把存款转走了,还说要卖房分钱,我该怎么办?” 这样的场面,我每年都会遇到几十次。离婚时,钱和房子的事,往往比感情破裂更让人揪心,好像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谁都不想输。
我让小李坐下来,慢慢听她说。她和丈夫结婚八年,房子是婚后一起买的,写了两人的名字,但首付大部分是男方父母出的,房贷则是两人工资在还。现在闹离婚,男方突然把共同账户里的钱取空了,还威胁要卖房分现金。小李慌了,觉得天都快塌了。我安慰她,别急,这事儿我见多了,咱们一点点拆开来看。
记得前几年,我处理过一个类似的案子。王姐和丈夫离婚时,丈夫也是提前转移了财产,还把车偷偷过户给了亲戚。王姐一开始只知道哭,后来我帮她梳理证据,从银行流水到微信聊天记录,一点点挖出来。最后在法庭上,这些成了铁证,法官判了男方少分财产,还得赔偿损失。你看,法律上最怕的就是“隐匿财产”这一招,但只要有证据,它就藏不住。
那么,财产分割到底是怎么个理儿?通俗点说,结婚后你们一起挣的钱、一起买的东西,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得分。但像小李这种情况,首付是男方父母出的,这算不算共同财产?得看。如果父母没明确说是借款或赠与,而且房子登记在夫妻名下,那通常就视为对小两口的赠与,属于共同的。但婚后还贷部分,肯定是共同负担。我遇到过很多当事人,卡在这里吵翻天——一方觉得父母出的钱该还回去,另一方觉得都结婚了还分什么你我。法律上,得看证据和协议,没白纸黑字,就按共同财产来推。
怎么做才能不吃亏呢?我总跟当事人唠叨,离婚前,先冷静下来,别急着撕破脸。第一步,把家里的财产清单列出来:房子、车子、存款、投资,甚至保险、公积金,一样别漏。最好拍个照或复印下来,防着对方动手脚。小李后来照做了,翻出旧账单,发现男方早在半年前就开始小额转账,她这才警觉。很多人在离婚时只顾着吵,等回过神来,证据都丢了,法庭上只能干瞪眼。
容易踩的坑是什么?最常见的是“情绪化决策”。有人为了争口气,宁可把房子卖了分钱,也不愿协商留着。我劝过一位客户,她为了和前夫划清界线,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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