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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有对夫妻来咨询时,两人还没说几句话就吵开了。妻子红着眼睛说:“房贷是我爸妈帮忙还的,凭什么都算他的?”丈夫拍桌子吼:“车是我婚前买的,跟你有什么关系!”两人争得面红耳赤,最后都转头问我:“律师,您说说,这该怎么算?”
我给他们倒了杯水,慢慢聊开了。其实啊,离婚时争财产这事儿,我见得太多了。很多人不是真想争那点东西,是心里憋着一股气,觉得“不能便宜了对方”。但法律不看出气,看证据、看规定、看实际情况。今天我就用办过的案子,跟大家唠唠离婚时财产分割那些门道。
王女士的案子让我印象很深。她结婚八年,孩子六岁。离婚是因为丈夫长期不回家,两人感情早就淡了。问题出在那套婚房上——房子是婚后买的,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但首付60%是王女士父母出的,剩下40%贷款,主要是王女士在还。丈夫收入高但很少往家里拿钱,工资卡自己攥着。
王女士的想法很简单:“首付我爸妈出的,月供我还的,这房子就该归我。”
丈夫的说法也很“理直气壮”:“房产证上有我的名字,就是共同财产,得分我一半。”
两人谈不拢,只能打官司。这一打,就是三年。
我帮她捋清了几个关键点:
最后的判决:房子归王女士,但她需要按房屋现值,扣除剩余贷款后,补偿丈夫约30%的份额(考虑到她贡献较大,且男方有隐瞒财产行为)。同时,丈夫隐瞒的存款被认定为共同财产,分给了王女士一半。
王女士拿到判决书时哭了,她说:“早知道这么麻烦,我结婚前就该让我爸妈写个借条。”
很多人以为,离婚分财产就是“对半分”,其实法律上有不少灵活处理的空间。法官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
哪些算“共同财产”?
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除非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只给一人),还有婚后买的房子、车子、贵重首饰等。
容易踩的坑:
你可以提前准备什么:
如果感情出现危机,尽早开始梳理家庭财产清单:有几张银行卡、里面大概多少钱、房产证在哪、有没有股票基金、对方有没有开公司……别等到撕破脸了,对方把财产都转移了,你才想起来要查。
问:他偷偷把存款转给他妈了,我能要回来吗?
答:能,但要有证据。如果是在离婚前夕或离婚诉讼期间,他大额转账给亲戚,又没有合理理由(比如治病、还债),法院很可能认定是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要求少分甚至不分给他这部分财产。关键是——你要能证明这笔钱的存在和转移路径。
问:房子是我婚前付的首付,婚后一起还贷,怎么分?
答:房子还是你的,但婚后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你需要把“共同还贷部分÷总房款×房屋现值”的一半,补偿给对方。举个例子,如果婚后你们一起还了50万贷款,房子从200万涨到了400万,那么对方大概能分到(50万÷200万×400万)÷2=50万左右的补偿。
问:他说外面欠了债,要我一起还,我根本没花过那钱,也要我还吗?
答:不一定。关键看这债是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果他借钱去赌博、自己挥霍,你没用过,而且你也不知道,这通常不算共同债务。但如果他借钱是为了给孩子交学费、家里装修,哪怕你不知道,也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债务。所以,对方的债务你要谨慎“认领”,让他拿出证据来。
问:金银首饰、名牌包这些,也要分吗?
答:价值较高的贵重物品,一般算共同财产。但如果是你日常佩戴的、专属的个人物品,法院在实践中有时会酌情判归个人。不过,一个几十万的名表或者钻戒,想完全不分给对方,难度比较大。
问:我们签了“净身出户”协议,有效吗?
答:要看协议怎么签的、什么时候签的。如果是在闹离婚时,一方被胁迫签的(比如“不签就不让你见孩子”),法院可能不认可。如果是双方自愿、公平协商,内容不违法,那协议有效。但“净身出户”本身不是法律术语,法官还是会根据实际情况,保障双方的基本生活权益。
离婚分财产,就像解开一团缠在一起的毛线,需要耐心,更需要方法。情绪解决不了问题,证据和法律才能。如果你正在面临类似的困扰,别急着做决定,先把家里的“账”理理清楚。很多时候,你心里有底了,谈判桌上才有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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