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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常在咨询里,听到电话那头传来一种相似的、疲惫又带着点决绝的声音:“王律师,我真的过不下去了,但跟他(她)怎么也谈不拢,是不是只能去法院了?” 是啊,当“好聚好散”成了奢望,当“抢孩子”“藏财产”“死活不签字”成了日常,起诉离婚,就成了很多人不得不面对的一条路。别怕,这条路虽然绕点弯,但每一步都有灯。今天,我就跟你唠唠,这事儿到底该怎么着手。
我记得有位李女士,进来时眼睛红红的。她丈夫出轨,证据她都有,可男方就是躲着不回家,也不谈离婚,就这么耗着她。她问我:“王律师,我是不是得这么耗一辈子?去法院告,就能离掉吗?” 我告诉她,法院不是居委会,不能靠劝。它只看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证据。像她这种情况,男方有重大过错(比如出轨、家暴),又不同意协议离婚,起诉就是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
那么,法院凭什么会判离呢?法律上列出了几种典型情况,我把它翻译成大白话:一是重婚或者和别人长期同居;二是实施家暴或者虐待家人;三是有赌博吸毒这些恶习,怎么说都不改;四是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你听着可能觉得“分居两年”太长了,但这是给那些说不清谁对谁错,但日子实在过不下去的夫妻留的一条路。当然,还有其他导致感情破裂的情形,法官会根据证据综合判断。所以你看,起诉不是“告状”,而是向法院提交一份“感情已死亡”的医学证明。
想明白了要起诉,第一步做什么?不是马上冲去法院。我见过太多人,一气之下自己写个诉状就递上去了,结果材料不全,来回折腾。真正聪明的第一步,是静下心来,整理“证据链”。 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保证书、聊天记录、报警回执、分居协议)、财产的证据(房产证、购车合同、银行流水)、孩子抚养相关的证据(出生证明、日常花销记录、陪伴成长的证明)。把这些材料分门别类,复印好。你的目标不是“我觉得”,而是让法官“看明白”。
写起诉状,不用写得声泪俱下。法官一天看很多案子,他需要快速抓住关键信息。写清楚:你和对方是谁,什么时候结婚,为什么感情破裂(对应我上面说的那些法定情形),你的诉求是什么(请求判决离婚、孩子归谁抚养、财产怎么分)。这就够了。带上你的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证据材料,去被告住所地(通常是他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立案庭提交。这个过程,叫“立案”。
立案成功,只是拿到了“准考证”。后面还有调解、开庭、判决这些环节。法院一般会先组织调解,别排斥,这是给你又一次协议解决的机会,有时候在法官主持下,对方反而能冷静下来谈。调解不成,就开庭。开庭时,你把准备好的证据一样样说清楚就行。不用怕,法官问什么答什么,不知道就说不知道。
整个过程,最让人心累的往往不是流程,而是情绪和对方的“不按常理出牌”。你可能要面对对方的拖延战术、情绪攻击,甚至是对孩子和财产的恶意举动。所以我的建议是,在决定起诉前,除了整理物证,更要整理“心证”——做好打一场持久心理战的准备,设定好自己的底线(比如孩子必须跟我,或者某套房子必须拿到),其余的,可以交给法律去裁决。
几个你心里可能正打鼓的问题,我一块儿说说:
1. 对方坚决不同意离,法院第一次就会判离吗? 不一定。如果他没有法定的重大过错(比如家暴、同居),你提交的证据也不够充分证明感情彻底破裂,法院可能会想着“劝和不劝离”,给个机会。但别灰心,这次不判,判决生效后六个月你可以再次起诉。那时,你第一次起诉的行为本身,就是感情破裂的有力证据,判离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加了。
2. 离婚对方不露面、传票不收怎么办? 法院有办法。公告送达,登报找人,满60天就算送到了。到时他不出庭,法院可以缺席审理和判决。他想靠“躲”来解决问题,是躲不掉的,只会让程序拖得久一点。
3. 协议我们基本谈好了,只是为了拿调解书,还需要请律师吗? 如果财产非常清晰简单,孩子抚养也没争议,你可以自己去。但很多人所谓的“谈好了”很脆弱,一到法院见官,对方可能当场反悔。有律师在场,他能帮你把口头协议变成无懈可击的法律条款写进调解书,防止日后反悔。这笔钱,很多时候花得值。
4. 孩子哭着说要跟我,但他家经济条件确实好得多,我能争到抚养权吗? 能。经济条件只是法官考虑的一个方面,不是全部。法官更看重“谁带孩子带得多,对孩子成长更有利”。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孩子长期由你陪伴、照顾(学校老师证明、日常照片视频、你父母的协助等),孩子自己也明确表示愿意跟你(8岁以上孩子的意见法官会认真听取),那么你争取到的机会非常大。稳定的爱和陪伴,比单纯的物质条件,在法官的天平上往往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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