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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想和大家唠的,是很多朋友真走到离婚那一步时,心里最没底、也最容易吵翻天的事儿——分家产。我经手过太多这样的场面了,上一秒还在协议书上签字,下一秒可能就因为“那套房子我爸妈出了钱的,凭什么算你的?”或者“你卡里那笔奖金我怎么不知道?”而彻底谈崩。我见过太多人,因为没弄明白哪些是能分的、哪些是不能动的,最后不仅伤了心,还吃了实实在在的亏。
我记得有位当事人,李姐,来我这儿的时候眼圈红红的。她和丈夫闹离婚大半年了,本来说好财产对半分,结果她偶然发现,丈夫去年背着她,把两人婚后一起买的一间小商铺,偷偷“卖”给了他自己的亲弟弟,价格低得离谱。李姐气得浑身发抖,觉得天都塌了,觉得对方太欺负人。我一边安抚她,一边跟她讲,这就是典型的“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上,对于这种在离婚前故意把财产搞没、搞少的一方,在分割时是可以让他少分甚至不分的。后来我们通过诉讼,法院最终认定那笔交易无效,在分割时对李姐的份额给予了照顾。李姐拿到判决书后跟我说:“早知道这些道理,我一开始就该把家里的账本理清楚,也不至于被他蒙在鼓里这么久。”
所以你看,离婚分财产,光有“一人一半”的朴素想法是远远不够的。它更像是一场需要智慧和准备的梳理。哪些东西是夫妻共同的?工资奖金、做生意赚的钱、婚后买的房和车、哪怕是用婚后的钱投资的理财,不管写谁的名字,通常都是“两人都有份的”。但像婚前全款买的房子、父母明确只赠与自己子女的财产、一方因为身体受伤得到的赔偿金这些,一般还是属于个人财产,对方分不走。
那具体怎么做,才能保护自己不吃亏呢?我觉着,心里得先有本账。别觉得谈钱伤感情,到了这一步,清晰比什么都重要。你可以试着静下心来,捋一捋从结婚到现在,家里有哪些“大件”(房、车、公司股权),有哪些“流动资产”(存款、股票、基金),甚至有哪些“债”(房贷、车贷、欠别人的钱)。不是说让你立刻去跟对方对峙,而是你自己得先明白家底。
最容易踩的坑是什么?就是毫无准备,对家庭财产一无所知。对方把存款转走了你都不知道,对方名下有没有股票账户你也不清楚,等到真要分的时候,你拿不出证据,法院想帮你都难。还有的坑,是意气用事,为了尽快离婚,在财产协议上盲目签字,事后发现放弃了自己不该放弃的,悔不当初。
你可以提前准备的,就是留心保存证据。银行卡号、开户行信息、房产证编号、车辆登记信息、重要的转账记录、购买大额物品的发票……这些材料的照片或复印件,平时就可以留心存一下。这不是心机,这是对自己负责任。如果察觉到对方有转移、隐藏财产的苗头,更要提高警惕。
几个大家常问的事儿,我一起说说:
问:对方在离婚期间,把咱们共同存款都取走了,怎么办? 别慌。第一时间去银行,把这段时间的账户流水打出来,流水上会清楚显示取款的时间、金额和操作网点。这就是核心证据。拿着这个去法庭,法官会审查这笔钱的去向。如果他说不清用在了合理的家庭开支上,那这笔钱他很可能得给你“吐”出来,而且在分割其他财产时,他这种行为也会成为对他不利的考量因素。
问:房子是婚前他买的,但婚后我们一起还房贷,这怎么算? 房子本身还是他的,这没错。但你们婚后共同还贷的那部分钱,以及这部分钱对应的房子增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你可以要求他补偿你一半。比如,婚后你们一共还了50万房贷,离婚时房子比结婚时增值了100万,那么你就可以主张对还贷部分(50万)以及这部分还贷对应的增值部分(按比例计算)进行分割补偿。
问:他爸妈在我们结婚后出钱给买的房,算共同财产吗? 关键看出钱时怎么说的。如果当时他父母明确表示这钱是“赠送给你们小两口”的,或者房产证上写了你们两个人的名字,那一般算共同的。但如果他父母明确说只是“借给”你们,或者只是赠给他自己儿子的,并且有证据(比如书面协议、明确的聊天记录),那可能就属于他的个人财产了。现实中这种情况最容易扯皮,最好能有当时的沟通记录。
问:我怀疑他在外面有别的投资或者股票,但我不知道具体信息,怎么办? 在诉讼中,你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令。你需要提供基本的财产线索,比如你知道他可能在哪个证券公司开过户,或者大概在什么时间有过大额收入。法官如果认为有必要,可以出具调查令,由律师持令去证券公司、银行等机构进行查询。你自己瞎猜没用,但通过合法的法律程序,是有可能把隐藏的财产挖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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