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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我坐在办公室里,听得最多的开场白不是“我要离婚”,而是“律师,我们家那套房子怎么分才算公平?” 说这话的时候,有的人咬牙切齿,仿佛对方多分一平米都是天大的不公;有的人茫然无措,根本不清楚家里到底有多少钱、多少债。分财产这事儿,像极了把一锅炖了多年的浓汤,硬要分清楚里面每颗盐、每滴油是谁放的,谈何容易。
我印象很深的一位当事人,叫王姐。她和丈夫闹离婚,两个人情绪都激动。一见面,她就拍着桌子说:“家里两套房,大的是他爸妈付的首付,小的是我们婚后一起买的,这肯定得一人一套才公平!”可一细聊才发现,大房子虽然首付是公婆的,但近二十年的贷款,全是夫妻俩工资卡里扣的。小房子呢,首付里有一部分是她婚前卖了自己小公寓的钱。这锅汤,早就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了。最后,我们花了大量精力去梳理十几年的银行流水、还款记录,才把这笔“糊涂账”勉强算清。算清楚“有什么”,永远是公平分割的第一步,也是最耗神的一步。
法律上讲的“夫妻共同财产”,说白了就是你们结婚后,两个人(或家庭)一起挣的、一起攒的。工资奖金、做生意赚的钱、哪怕是一起买的基金涨了,都算。很多人容易迷糊的地方在于:只看东西在谁名下,不看钱是哪儿来的。 比如,男方婚前全款买了辆车,婚后一直开,这车还是他的个人财产。但如果这车是婚后用他工资买的,哪怕只写了他一个人的名字,那也是共同的。再比如,房子是男方父母在婚后“赠与”小两口的,只要没白纸黑字说只给男方一个人,法律通常也认定为是给夫妻俩的,算共同财产。
最容易“踩坑”的环节,往往是“找不全”和“估不准”。有些人只知道家里有存款、有房,却忘了配偶可能私下买了股票、投了朋友的公司,甚至用共同财产在另一个城市买了套小公寓。等真要分了,对方一句“这是我个人投资,跟你没关系”,你就傻眼了。我经常跟当事人说,在感情还没彻底破裂、对方还无防备的时候,就要有意识地了解家庭整体财务状况。 不是让你去“算计”,而是对自己和家庭的未来负责。知道家里有几个账户、主要投资在哪些方向、有没有外债,这些信息至关重要。
还有“估不准”。你说那家一起经营的小店值30万,他说顶多值10万,怎么算?除了一起找第三方评估,没有更好的办法。尤其是公司股权、知识产权这些“看不见摸不着”的资产,更需要专业评估。别为了省评估费,最后在分割比例上吃大亏。
几个你心里可能正打鼓的问题,我唠两句:
1. 对方偷偷把存款转走了,我是不是一分钱都要不回来了? 别慌,也没那么容易。银行转账都有记录,这叫“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在打官司的时候,你可以申请法院去查对方一定时期内的银行流水。如果查实他确实在闹离婚前后有大额不正常的转出,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完全可能判决让他少分甚至不分这部分钱。关键是你得向法官提供线索,比如对方哪个银行的卡可能有问题。
2. 房子是公公婆婆出钱买的,写的我俩名,离婚我有份吗? 有很大可能有份。前面说了,婚后父母出钱,只要没特别说明是只赠与给自己子女的,法律上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分割时,法官会考虑出资来源、还贷情况、结婚年限等因素来判决,不一定是对半切,但你主张份额是完全有法律依据的。
3. 他/她婚前自己买的房子,婚后我们一起还贷款,这怎么算? 这是最典型的情况。房子本身还是他/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子归他/她。但是,婚后你们共同还贷的那部分钱,以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他/她是需要补偿给你一半的。计算起来有点复杂,但这是你应得的。
4. 外面欠的债,我要一起还吗? 这是个大坑!原则是:看债务是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如果是他/她个人挥霍、赌博欠的债,你没签字也没事后追认,那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你不用还。但如果是为家里买房、孩子上学、共同做生意借的,哪怕你不知情,也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债务。所以,一定警惕对方在离婚前突然冒出来的“巨额债务”。
说到底,财产分割不是数学题,它掺和着感情、付出、委屈和未来。我的建议永远是:先尽量心平气和地谈,谈之前自己心里要有本明白账。 如果谈不拢,就让法律来当这个“秤”。而你要做的,就是尽可能把“秤”两边的砝码(证据)摆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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