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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了快二十年跟钱打交道的法律活儿,我发现最让人憋屈的,不是案子多复杂,而是明明咱占理的事儿,最后因为自己没弄明白,吃了哑巴亏。今儿个就跟大伙儿唠唠,尤其是干工程、搞装修、做项目的朋友,最头疼的工程款拖欠,到底该怎么把它要回来。
我见过一个老张,他自个儿带着个装修队,活儿干得漂亮,人也实在。去年接了个饭店翻新的项目,说好了完工验收后一个月内结清尾款。老张带着兄弟们加班加点,提前交了工,老板也乐呵呵地开了业。可一到结账日,那老板就开始“今天拖明天,明天拖后天”,电话里说得比唱得好听,就是不见钱。老张抹不开面儿,总觉得熟人之间不好闹太僵,就这么拖了大半年,最后那老板干脆连电话都不接了。老张急得上火,工友的工钱还等着发呢。
他来找我时,第一句话就是:“王顾问,我这钱是不是就要不回来了?”我一看他带来的材料,心就凉了半截。除了几张手写的结算单和零散的微信聊天截图,像样的合同、明确的报价单、对方签字盖章的验收单,一样都没有。他跟我说,当时觉得都是熟人,全靠信任,啥都没仔细留。
这就是咱们老百姓吃的最大的亏——太讲情面,不讲证据。法律上讲理,第一步就是看证据。你活儿干完了,对方认不认?认多少?什么时候给?口说无凭。所以,不管跟你合作的是谁,哪怕是亲兄弟(当然,最好别跟亲兄弟有太大经济往来),该走的程序、该留的纸面东西,一样都不能少。
那到底该留些啥呢?
首先是合同或协议。别嫌麻烦,哪怕是用电脑打一张A4纸,把工程内容、总价款、付款阶段和时间、验收标准、违约责任这几条写清楚,双方签上字、摁上手印,这就比一万句口头承诺都管用。
其次是履行过程的痕迹。你开工了,对方给过一部分材料款或者进度款吧?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支付宝截图,都留着。施工过程中,对方如果提出修改意见,最好通过微信文字确认。完工后,那份验收单是命根子,必须让对方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验收合格”。老张就输在这,他只有几张自己记的结算单,对方可以说“我没验收,我觉得不合格”。
最后是催讨的记录。发现对方开始拖延,别光打电话。发微信、发短信,内容要明确:“李总,关于XX项目的尾款10万元,按照合同约定应于X月X日支付,现已逾期,请尽快安排。”这样的记录,能证明你一直在主张权利,没“躺在权利上睡觉”,法律上叫中断诉讼时效,这个后面细说。
如果这些证据你手里都有个七七八八,对方还是铁了心赖账,那就得考虑动真格的了——走法律途径。很多人一听打官司就头大,觉得费钱、费时、还得罪人。我理解,但有时候,这是让“老赖”现形的唯一办法。
打官司的成本,主要是时间和金钱。一个简单的工程款案子,从立案、开庭、到一审判决下来,顺利的话大概三到六个月。如果对方再上诉,时间还得拉长。金钱上,主要是交给法院的诉讼费,这个钱是根据你主张的金额按比例预交的,最后一般由败诉方承担。还有就是如果你请律师,需要律师费。但我想说,这笔费用和你被长期拖欠、甚至可能永远收不回来的巨额工程款比,往往是值得的。而且,只要证据扎实,很多案子在诉前调解阶段,或者法院一立案、给对方发了传票,对方可能就怂了,主动来找你和解。
说到流程,其实没想象中复杂。你带着准备好的证据材料(合同、付款凭证、验收单、催款记录等)和写好的起诉状,去被告公司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就是你干工程的地方)的法院立案庭申请立案就行。起诉状网上有模板,写清楚你是谁、告谁、什么事儿、有什么证据、你的要求(就是要对方付多少钱及利息)。法院审核通过后,会通知你交诉讼费,案子就算立上了。
这里头有个关键点千万注意:诉讼时效。 法律规定,向法院请求保护权利的期限一般是三年。从你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比如合同约定的付款日到期对方没付)时起算。如果你在这三年里,一直没向对方要过(没留下证据),也没去法院起诉,三年过后,你再起诉,对方只要说“时间过了,我不同意给”,法院就可能判你败诉。所以,定期催款、留下催款证据,就是在给你的权利“续命”。
问:王顾问,我和对方只有口头协议,没签合同,这官司能打吗? 答:能打,但难度会变大。法院认的是证据链。你需要尽力收集一切能证明“你们约定了什么”、“你干了多少活”、“他该付多少钱”的证据。比如:微信聊天记录、短信、录音(注意合法性)、对方认可你工作的邮件、你采购材料的票据、第三方(比如物业、监理)的证明,甚至对方曾经支付过部分款项的记录。把这些碎片拼起来,让法官相信事实确实存在。
问:对方就是个皮包公司,账上没钱,我赢了官司也拿不到钱,是不是白忙? 答:绝对不是白忙。官司赢了,你拿到的是生效法律文书(判决书或调解书)。如果对方在判决期限内不给钱,你可以立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依法查询并冻结、划扣他公司名下所有银行账户,查封、拍卖他的房产、车辆、设备等资产。即使他公司账上没钱,也可能查到股东有没有违法抽逃资金,可以追究股东责任。申请强制执行后,他还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坐不了高铁飞机,贷不了款,生意做不下去,这压力很大。很多“滚刀肉”都是到了这一步才服软。
问:起诉前要不要先发个律师函?有什么用? 答:很有用,建议发。律师函相当于一封正式、严肃的“最后通牒”。它的作用有两个:一是再次固定证据,表明你已正式委托律师主张权利,能中断诉讼时效;二是施加心理压力。很多欠款方觉得你就是个干活的,好欺负。但收到盖着律所公章、措辞严谨的律师函,他会意识到事态升级了,你真要动法律了,可能会促使他主动联系你协商。对一部分还想维持信誉、怕惹官司的债务人,这一招往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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