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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经手的离婚案子多了,发现一个有意思的现象。很多夫妻闹得不可开交,最后筋疲力尽,终于能坐下来,说一句:“算了,协议离吧。”那份《离婚协议》一签,两人都长舒一口气,以为从此恩怨两清,各走各路。
但老张和他前妻的故事,让我总是忍不住想跟准备协议离婚的朋友们多唠叨几句。他们也是“好聚好散”的,协议写得清清楚楚:房子归老张,他补偿前妻一笔钱;孩子跟妈妈,老张定期给抚养费。两人客客气气去了民政局,领了那张“绿本本”。可一年后,老张红着眼睛找到我,说他前妻把他告了。怎么回事?原来协议里那句“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出了问题。老张离婚时,公积金账户里有二十多万,他压根没觉得这是需要单独列明的“财产”,以为都包含在那句话里了。可他前妻不这么认为,离婚后查清楚了这笔钱,反手就起诉要求分割。
你看,问题就出在这里。协议离婚,听上去最简单、最体面,可那份薄薄的协议书里,埋了多少雷,只有踩过的人才知道。今天,咱不聊那些非得闹上法庭的,就唠唠这“自愿”的协议离婚,到底该怎么“离明白”。
协议离婚,绝不只是签个字
很多人觉得,协议离婚就是两人商量好,去民政局办个手续。这话对,也不全对。法律上叫“自愿离婚”,核心确实是协商一致。但“一致”的是什么?是你们对未来生活的一次全面清算和规划。它不只是分现有的锅碗瓢盆,更是把未来可能发生的争议,提前在纸面上解决掉。
比如孩子抚养。光写一句“孩子由女方抚养”够吗?不够。抚养费给到几岁?是按月给还是按年给?是固定数额,还是按收入比例浮动?孩子大学学费、大病医疗费怎么分担?探视权怎么行使?是每周接走一次,还是寒暑假共同生活?这些细节模糊了,以后就是一次次争吵和诉讼的导火索。我见过太多因为“寒暑假共同生活时间从几月几号到几月几号”没写清,双方在校门口差点打起来的父母。
再说财产。最容易出纰漏的就是老张遇到的那种——隐匿、漏分财产。你以为“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是万能条款?在法官眼里,这很可能意味着“双方已明确知晓并分割完毕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如果你根本不知道对方名下有多少存款、多少理财、多少公积金,这句条款就保护不了你。等到离完了,你才发现对方在某个股票账户里还藏着一大笔钱,想再要回来,可就难上加难了。你得先证明对方是“隐匿”,这举证责任就能跑断你的腿。
那么,签协议前,到底该做什么?
别急着动笔。坐下来,拿张纸,各自列清单。这不是算计,是对彼此负责。
写协议时,警惕这些“坑人”的表述
最后,那本离婚证,不是终点
领了证,协议生效了,但事情还没完。涉及房产过户、车辆过户、股权变更、抚养费支付……这些都需要你拿着离婚协议和离婚证,主动去各个部门办理。协议不会自动执行。如果对方不配合过户,你还得去法院起诉,要求他履行协议义务。所以,重要的条款,可以约定一个违约金,增加对方的违约成本。
几个你可能会嘀咕的问题
1. 我们签了协议,还没去民政局领证,这协议算数吗? 不算。只要没领离婚证,这份协议就跟废纸一样,随时可以反悔。你们今天签了,明天他就能不认账,法律上完全支持他。
2. 协议里,我能写“对方不许再婚”或者“不许生孩子”吗? 千万别写,写了也白写,这种限制人身权利的条款是无效的。法律保护离婚自由,也保护婚姻自由和生育权。这种条款只会让你的协议部分无效,惹麻烦。
3. 协议离婚后,我觉得财产分亏了,能反悔吗? 难,非常难。除非你能证明签协议时,对方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况。比如,他拿着刀逼你签,或者伪造了巨额债务吓唬你。仅仅因为“自己当时不懂法”“现在觉得不公平”,法院基本不会支持你。
4. 对方拿了离婚证后,就不给抚养费了,怎么办? 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判决书,在法律效力上,对于抚养费、财产分割这类问题是一样的。你可以直接拿着离婚协议和离婚证,去法院起诉,要求他按协议支付。胜诉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说到底,协议离婚是场“君子协定”。它建立在彼此的诚信和最后的情分上。把该说清楚的,白纸黑字、明明白白地说清楚,既是对过去的告别,也是对彼此未来的一个保障。别让那份本想结束纷争的协议,成了另一场纷争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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