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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来我这里咨询的这位女士,一坐下眼泪就下来了。她和丈夫闹了快一年,对方最后撂下一句话:“房子是我爸妈出的首付,车是我婚前买的,家里存款也没多少。你要离可以,带着你买的那堆锅碗瓢盆走吧。”她一下子就懵了,一起过了七八年,生了孩子,最后怎么好像什么都和她没关系了?这场景,我听得太多了。很多人觉得离婚分财产,就像切蛋糕一人一半那么简单,真到分的时候,才发现这蛋糕的原料、谁揉的面、烤箱是谁买的,全成了问题。
我就拿刚才这位女士的情况唠唠。房子是婚后买的,没错,但首付是男方父母银行转账付的,贷款是夫妻俩的工资卡在还,产权证上,却只写了男方一个人的名字。她现在觉得,这房子是不是就跟自己无关了?这就是咱今天要拆开揉碎讲的核心:离婚时,家里的“东西”到底怎么算,怎么分?
法律上,有个基本盘叫“夫妻共同财产”。通俗讲,就是你们结婚后,到准备离婚前这段时间里,两个人一起挣的、一起攒的、一起置办的东西。你的工资,他的奖金;用共同存款买的股票;婚后无论写谁名字买的房和车…原则上,这些都是“共同的”。注意,是“原则”,一遇到具体事儿,原则就得跟实际情况打架。
就像那套房。男方父母出的首付,如果当时没说清楚是只赠给自己儿子的,一般会被认定为对“你们夫妻俩”的赠与,这钱对应的房屋价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婚后一起还的贷款,那更是妥妥的共同贡献,这部分以及对应的房产增值,都得分。所以,她绝不是“净身出户”。这里最容易踩的坑是什么?是情绪化地觉得“名字没写我,我就没份”,或者被对方一句“这是我爸妈的”吓住,放弃争取。关键得看证据:首付款的银行流水、还贷的账户记录、购房合同时间。
再说存款。很多来我这儿的人,一提到查存款就犯怵,觉得对方肯定不会给看。对方不给,不等于法律没办法。在诉讼里,你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令,去查对方名下的银行卡流水。我办过一个案子,女方一直以为家里没什么钱,结果一查流水,发现男方这两年偷偷把几十万的奖金都转到了一张她不知道的卡里,还取现了不少。这叫什么?这叫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上,对于这种行为,在分割时可以让他少分甚至不分。所以,另一个坑就是:只知道家里大概有钱,但钱在哪儿、有多少,一概不知。 平时留心一下家里常用的银行卡、对方的收入情况,真到了这一步,心里不慌。
家里的车、家具、电器这些都好说,难点往往在那些看不见的“财产”。比如,他婚前开了个小公司,婚后公司价值翻了好几倍,这增值部分有你功劳吗?又比如,他婚后考了个特别值钱的职业资格证书,能分吗?这些就复杂了,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但原则还是看你的付出(包括操持家庭让他安心事业)与这些财产的增值有没有因果关系。
说了这么多,那普通人该提前准备点啥?不是教大家勾心斗角,而是保护自己应有的权益。第一,心里有本账。家里有几张银行卡,哪个银行,大概有多少钱,房子什么时候买的,贷款怎么还的,有个基本了解。第二,留意关键证据。大额财产的购买合同、付款凭证、贷款合同,拍照存好。如果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的苗头,相关线索留个心。第三,别只盯着一处。眼睛别光盯着房产,存款、理财、公积金、甚至一些有价值的保险,都是可以分割的共同财产范围。
几个你可能正在犯愁的问题:
问:他说钱都花光了,或者欠了一屁股债,要我一起还,怎么办?
答:别慌。他说花了,得证明花在夫妻共同生活或者经营上了。如果是他个人挥霍、赌博欠的债,那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你没义务还。法院审债务,比审财产还严。
问:房子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我能卖吗?我能阻止他卖吗?
答:你卖不了,因为产权证上没你名。但如果你们正在离婚,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这套房子进行“财产保全”,相当于给它贴个封条,他就没法私自卖掉或者抵押了。这是非常重要的一步。
问:他婚前全款买的房子,婚后加了我的名字,这怎么算?
答:这算他自愿对你的赠与,并且已经完成了(加了名),这套房子就变成了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虽然不一定严格对半分,但你肯定拥有份额,不是白加的。
问:我发现他偷偷给小三转钱、买东西,这钱我能要回来吗?
答:能。他用夫妻共同财产去养第三者,这侵犯了你的财产权。你可以把小三和他一起告上法庭,要求确认这种赠与无效,让小三把钱或者东西(折价)还回来。这类官司,我们打过不少。
问:我们签了“净身出户”的协议,有效吗?
答:大概率无效。法律保护的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公平分割权,那种完全剥夺一方财产权利的协议,除非是你自愿、清醒且没有受到任何胁迫时签的,否则在法庭上很难被认可。别被这种协议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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