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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我经手的离婚咨询里,好多朋友坐下来,第一句问的不是“怎么离”,而是带着一脸愁容和不解:“王律师,他背着我偷偷在外面借钱,这离婚了,难道也要我一起还吗?”或者,“我们住的房子是我爸妈出的首付,写的我俩名字,这该怎么算啊?”
你看,真到了要分开这一步,钱和债的事儿,往往比感情更让人头疼,也更现实。今天,我就拿几个大家常碰到的“糊涂账”,跟你们唠唠,这离婚时的财产和债务,到底该怎么理清。
讲个我印象很深的案子吧。
有一对夫妻,男方做生意,女方是老师,外人看来挺和睦。闹离婚时,女方才知道,男方在两年前,以公司周转为名,私下向一个朋友借了三十万,借条上只有男方一个人的签名。现在男方生意失败,朋友找上门来,要求他们夫妻共同还钱。女方完全懵了:“我一分钱没用过,根本不知道这事,凭什么要我还?”
这里啊,就涉及一个关键: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不是一刀切说“婚内借的都算俩人的”。核心是看这笔钱,是不是用于你们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了。比如,借钱是为了给孩子交留学费用、为了家庭装修、为了夫妻一起开的店进货,那就算共同债务。但像这个案子里的,男方借钱是用于他自己公司的经营,女方不知情也没受益,而且借款数额明显超出了家庭日常开销,法院最后就没支持债权人的要求,判定为男方个人债务。
所以你看,不是签了字画了押,钱就得一起背。关键得捋清楚钱的去向和用途。你得把银行流水、借款合同、聊天记录(能证明借款目的和对方是否知情的)这些证据留好。对方要是主张是共同债务,他就得拿出证据来证明这钱花在了“家庭”上。
再说说房子,这更是心头肉。
很多小夫妻买房,是双方父母帮衬的。如果房产证上写的是夫妻俩的名字,那通常就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父母出的那部分钱,性质可能不一样。如果是明确说“借给”你们小两口的,那算夫妻共同债务,卖房后要先把这笔钱还给父母,剩下的再分。如果是父母“赠与”的,除非当时有书面协议或证据明确说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否则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就算进共同财产里一起分了。
我见过最可惜的情况是,一方因为心里有愧(比如出轨方),在离婚协议里大手一挥:“房子我都不要,留给你和孩子吧。”等签完字冷静下来,或者面临再婚购房的困境时,又反悔,想推翻协议。要知道,白纸黑字签了名的离婚协议,在法律上非常严肃,想推翻极难。所以,处理财产时,情绪归情绪,理智一定要在线。该是你的权益,不要用放弃来表达歉意或换取解脱,这不公平,日后也容易再生纠纷。
最容易踩的坑是什么?是“想当然”和“不理会”。
有人觉得,“反正我没钱,法院判了我也还不上,传票来了我也不去,能拿我怎样?” 这可是大错。你不去,法院可以缺席审理、判决,该分割的财产一样会依法处理,该你承担的债务判决生效后,对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冻结你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甚至上失信名单,影响方方面面。积极的应对,把事实和证据摆在台面上,才是保护自己的正路。
那么,你能提前准备什么呢?
心里有了离婚的念头,先别急着摊牌吵架。 quietly地,开始整理一下家里的“账本”:房产证、车辆登记证、银行存款流水、投资理财的账户、贵重金属首饰、有较大价值的收藏品……列个清单。对于债务,想想家里有哪些大额支出,钱从哪里来的。这些不是让你去搞小动作,而是让你自己心里先有一本明白账,无论将来是协议还是诉讼,你都能清晰地表达和主张。
1. 对方在离婚前偷偷把存款转走了,我该怎么办? 别慌,只要能查到转账记录(比如银行流水),在离婚诉讼中就可以向法官提出来,要求说明这笔钱的合理去向。如果对方说不清,或者明显是转移给第三者、亲属,法官可以认定其为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剩余财产时,可能会让对方少分甚至不分。
2. 我爸我妈给我买的房子,只写了我一个人的名字,离婚时对方能分吗? 如果是婚前全款给你买的,那毫无疑问是你的个人财产,对方分不到。如果是婚前付的首付,婚后你们俩一起还贷款,那么房子还是你的,但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方可以要求分割这一部分。
3. 我们分居好几年了,这期间我自己挣的钱,也算共同财产吗? 在法律上,只要没领离婚证,你们还是夫妻关系。所以,分居期间各自的工资收入,原则上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你们有书面的分居协议,并且在里面明确约定了“分居期间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
4. 他欠的信用卡债,每个月都好几万,我要一起还吗? 还是看用途。如果刷信用卡是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孩子教育、家人医疗等,属于共同债务。但如果他是用于个人奢侈消费、赌博,或者你完全不知情且数额巨大的,你就要积极收集证据(如消费记录、店铺类型等),向法院主张这是他的个人债务。
处理财产和债务,像在解一团缠在一起的毛线,需要耐心,更需要清晰的思路。感情账或许难算,但法律账,只要有凭有据,总能算个明白。别怕面对,理清了,才能干干净净地走向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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