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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了这么多年,处理了形形色色的经济纠纷,要是问我哪种最让人头疼、最拖垮一个小老板?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工程款拖欠。这可不是办公室里看文件的事,我亲眼见过太多包工头、材料商,年前还乐呵呵地算着能过个好年,年后就被拖得连工人工资都发不出来,电话打爆,人跑断腿,最后可能还得搭上一笔律师费。今天,咱就唠唠这个事儿,不说虚的,就说我见过的、处理过的那些真事儿,还有咱们普通人能怎么防、怎么治。
我有个老朋友,叫他老李吧,就是干装修的。前年接了个酒店翻新的活儿,活干得漂亮,甲方也挑不出毛病。结账的时候,对方财务两手一摊:“老板出差了,章不在,等下周。”下周复下周,眼看就要过年,工人等着工资回家,材料商的尾款也催得紧。老李再去,对方态度就变了,开始挑刺,说墙面有点色差、某个插座位置不对,要扣钱。老李这才傻眼,手里只有几张微信聊天记录和一份没有对方公章、只有负责人签字的报价单。工程都完工交付使用了,钱却遥遥无期。这就是典型的“干完活,拿钱难”。老李踩的第一个坑,就是证据不全。你以为大家脸熟、口头说好就行,到了真金白银的时候,白纸黑字才是亲爹。
那怎么办呢?总不能白干。第一步,不是立刻想着打官司,那成本高、时间长。我的经验是,先固定证据,正式催收。把所有能证明你干了活、干了多少活、应该拿多少钱的东西,都理出来。合同、补充协议、施工图纸、签证单、验收记录、送货单、对账单、微信聊天记录(记得截图保存好原始载体)、通话录音(提前告知或选择可合法录音的场合)。整理好后,做一份清晰的《催款函》或《结算函》,通过快递(一定要选EMS或顺丰等可以查询签收记录的方式)寄到对方公司注册地址,写明事由和金额。这一步,既是正式主张权利,也是在法律上中断诉讼时效,非常重要。很多时候,一份措辞严谨、证据列明的正式函件,就能让对方重新坐下来谈。
如果发函还是石沉大海,对方就是“死猪不怕开水烫”,那就要考虑动真格的了。打官司,是最后的手段,但也是最有保障的手段。这里又有几个老李们常吃的亏。一是告谁。个人干的活,告个人;以公司名义签的合同,告公司。但很多时候,对方是个“皮包公司”,账户上没钱。这时候就要看能不能把公司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一起告上,追究他们抽逃出资或者滥用公司独立人格的责任,这个有点专业,需要律师帮你分析。二是时间成本。一个官司,从立案、开庭、调解、判决到执行,顺利的话大半年,不顺利的一两年也常见。你的资金链等不等得起?所以,在起诉前,如果能申请财产保全,提前把对方的账户、房产、车辆查封了,那你的主动权就大得多,对方也更容易愿意调解。当然,保全需要提供担保,这也是成本。
说一千道一万,功夫在事前。我总结了几条咱们干活的人一定要拧在心里的“弦儿”: 合同别将就。哪怕是一张纸,也要把工程范围、单价、总价、付款节点(按进度付,别都堆在最后)、验收标准、违约责任(延迟付款每天按多少比例付违约金)写清楚。对方公司的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定要准确。 过程留痕迹。增加工程量、变更设计,别口头一说就干了。让对方签《工程签证单》。每送一批材料,让收货人签收。每个进度节点,最好能有对方确认的书面文件。 结算要及时。干完活,尽快和对方做书面的结算,形成《结算单》,双方盖章或签字确认。这是确定债权金额的铁证。 付款别大意。尽量要求对方通过对公账户付款,并在备注里写明是哪笔工程的款项。如果是个人收款,也要在收条上写清楚对应的工程项目和付款方公司全称。
打官司不是目的,拿到钱才是。有时候,一场证据扎实、态度坚决的谈判,比一场漫长的诉讼更管用。但你手里得有能支撑你谈判和诉讼的“弹药”,这些“弹药”,就是你在干活过程中一点点积累下来的凭证。
问:合同就一张简单的报价单,也没盖章,只有对方经理签了个字,这有用吗? 答:有用,但证明力较弱。它至少能证明双方存在合意和价格约定。如果能结合微信聊天记录、施工过程的照片视频、付款记录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法院一般会认可。但下次务必签正规合同。
问:对方就是个皮包公司,打赢官司也执行不到钱,怎么办? 答:这是最大的风险。所以起诉前或起诉时,要千方百计查对方的财产线索(银行账户、房产、车辆、应收账款),并及时申请财产保全。另外,可以查一下其股东是否实缴了出资,如果存在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可以尝试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问:老板总是以“还没验收”、“发票没开”为由拖着,怎么办? 答:首先要看合同约定付款条件是否真的以“最终验收”或“开具发票”为前提。实践中,如果工程已实际交付使用,对方又以细微瑕疵拒付大部分款项,法院可能不支持。关于发票,开发票一般是附随义务,不能作为拒付工程款的主要理由。你可以先开发票给对方,并保留好凭证,如果开了票对方仍不付,这反而成了对你有利的证据。
问:包工头欠我材料款,但他上面还有总包单位,我能直接告总包单位吗? 答:有可能性。如果你能证明总包单位允许包工头以该项目部名义从事活动,或者你将材料直接送到了工地且用于该工程,总包单位也实际接收使用了,在法律上你可能享有“实际施工人”的某些权利,可以向总包单位主张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但这情况复杂,建议携带材料具体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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