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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话讲,清官难断家务事。可我们这些常年和经济纠纷打交道的人看来,最难断的,往往是家里那本“经济账”,尤其是走到离婚这一步的时候。这些年,我经手调解、咨询过的案子不少,两口子为钱、为房红脸拍桌子的场景见得太多了。
就说前阵子来的老王两口子吧。俩人结婚小十年,眼瞅着过不下去了。别的都好说,就为一套房子僵持不下。房子是婚前老王家付的首付,写的他一个人名字,婚后俩人一起还贷。老王觉得,首付是我家出的,房子自然归我,大不了把婚后还贷的一半钱补给她。他媳妇儿不干,说这十年房贷我也还了,房子增值了这么多,凭什么没我的份?俩人各说各的理,差点从我这咨询室吵出去。
你看,这就是典型的离婚经济纠纷,核心就俩字:分家。今天,我就结合这些年在“一线”看到的、听到的,跟大家唠唠,离婚时财产这摊子事,法律上到底怎么看,咱们老百姓实际操作时,又该怎么下手。
钱和房子,怎么分得有法可依
法律上,特别是《民法典》,给咱们划了道线。简单说,离婚分财产,第一步是先得搞清楚,哪些是“夫妻共同的”,哪些是“个人的”。
像老王那房子,就是个混合体。法律一般认为,婚前付的首付和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老王个人。但婚后俩人一起还贷的那部分钱,以及这部分钱对应的房子增值,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了。所以他媳妇要求分一部分,是有道理的。我后来给他们算了一笔账,把婚后还贷总额和对应的增值比例捋清楚,双方心里有了底,调解起来就顺畅多了。
除了这种“混搭”的,还有很多情况。比如,婚前全款买的房,登记在一方名下,那基本就是个人财产。但如果是婚后买的,不管写谁的名字,通常都算共同的。再比如,父母出的钱,要是明确说只给自家孩子的,算个人财产;要是没说,小两口婚后给的,可能就算赠与给夫妻俩的了。这些弯弯绕绕,就是纠纷最容易冒头的地方。
“以为”和“法律认定”,是两码事
很多矛盾,就出在“我以为”上。我见过一对夫妻,男方做生意,钱都在他卡里流转。离婚时,女方说家里存款至少有一百万。男方两手一摊,说生意亏了,外面还欠债呢,哪来的存款?女方急得直哭,因为她平时不管钱,根本拿不出证据。
这就是吃大亏的地方。打官司,讲的是证据,不是谁嗓门大。 你觉得家里有多少钱,你得能证明它存在。银行卡流水、存折、微信支付宝的转账记录,这些都是硬通货。如果对方把财产转移了、藏起来了,你更需要提前留心,平时多注意家里大的开支去向。必要时,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令,去查对方的银行流水、房产信息等,但这个操作有门槛,最好在律师指导下进行。
实操起来,路该怎么走
真到了那一步,流程和成本你得心里有数。 第一关是“冷静期”,现在协议离婚都得先过这30天。这时间不是干等,正是你梳理家庭财产清单的好时机。房子、车子、存款、股票、理财、甚至值钱的家具家电,列个单子。 协议离婚,省时省力,但前提是双方能谈妥,白纸黑字写清楚,避免日后扯皮。 如果谈不拢,那就得诉讼离婚了。你得准备起诉状,把财产分割的请求写明白,附上你手里的证据。法院诉讼周期长,从几个月到一两年都有可能,而且需要诉讼费、可能还要请律师,这些都是成本。所以,能协商的,尽量别上法庭,那真是劳神伤财。
有些坑,咱们尽量别踩
问:对方偷偷把存款转走了,我该怎么办? 答:如果你能发现转账记录(比如拍到过银行短信、或知道对方卡号),这是关键证据。在离婚诉讼中,可以向法院说明情况,并提供线索,申请调查对方在特定时间段内的银行流水。如果查实属于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可以让他少分甚至不分。
问:房子还在还贷款,没拿到房产证,离婚能分吗? 答:能分。分的是这套房子的“权益”,而不是那个本子。通常法院会判决房子归一方所有,由得到房子的一方继续还贷,并给另一方相应的折价补偿。补偿金额需要协商或评估,一般会考虑已还贷款、房屋当前市场价值等因素。
问:结婚时收的嫁妆和彩礼,离婚时算谁的?怎么分? 答:这个比较复杂,关键看钱是什么时候给的、怎么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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