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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咨询我的那位女士,电话里的声音疲惫又焦虑。她和丈夫谈好了,孩子跟她,房子卖掉分钱,车归男方。听起来挺清楚是吧?俩人正准备去民政局签那个《离婚协议书》。可她心里总打鼓,半夜睡不着,翻来覆去想:“白纸黑字签了,他要是后来反悔不给钱怎么办?这房子现在在他妈名下,当初我们出的钱,算不算数?” 你看,这就是问题所在。很多人觉得,协议离婚就是两人商量好,去民政局换张证,最简单。但恰恰是这份“简单”,背后藏着的坑,我见过太多了。今天,咱不聊大道理,就像朋友间唠唠,我把这些年看到的、那些在协议离婚财产分割上“摔过跤”的故事,掰开揉碎了跟你讲讲。
协议离婚,法律上叫“双方自愿离婚”。第一步是带着材料去民政局申请,然后回家等上三十天“冷静期”。这三十天,不是让你真的只是冷静发呆,尤其是涉及财产的,这是你最后核实、查证、反悔(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黄金时间。过了三十天,两人再一起去,才能领到离婚证。流程听起来不复杂,对吧?但魔鬼全在细节里。
我经手过一个案子,男女双方都是高知,自己拟的协议。协议里写:“双方名下财产已分割完毕,无其他争议。” 听起来干净利落。离婚后一年,女方偶然发现,男方在离婚前半年,用他们共同的存款,以他姐姐的名义投资了一个商铺,现在收益可观。她气不过来找我,想重新分。但结果呢?很难。因为协议里那句“财产已分割完毕”,在法律上很可能被理解为她对已知和未知的财产都进行了处置和让步,再想推翻,举证难度极大。她当时觉得,反正家里存款就账上那些,分清楚就行了,谁想到还有这么一手。这就是协议离婚最大的风险之一:信息不对称。你签下的,是基于你“当下所知”的公平,而非“全部事实”的公平。
所以,在你们提笔写协议、特别是涉及财产部分时,千万别图省事写“无其他财产”或“财产已分清”。一定要尽你所能,列清楚。房子、车子、存款、股票、基金、保险,哪怕是你们一起投资某个朋友的小生意,也要写进去。怎么写?光写“某某小区房子归男方”不够。要写上地址、房产证号,以及最重要的——贷款谁继续还?过户税费谁承担?什么时候配合过户? 不写清楚,后面任何一点都可能成为扯皮的导火索。存款,不要只写个总数“存款50万对半分”。要尽量列出银行账号(至少写清银行)、大致数额。这既是清单,也是你主张这些财产存在的初步证据。
更隐蔽的,是那些你看不见的财产。他开的公司股权价值多少?他对外享有的债权(别人欠他的钱)有没有?他的公积金、职业年金账户里有多少钱?这些,在民政局那个简单格式的协议里,往往无法体现,但法律上它们很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办?我的建议是,在签订正式离婚协议前,坐下来,以“为了离干净,不留后患”为谈资,尽量做一次坦诚的沟通和清单核对。如果对方闪烁其词,或者你明显感觉财产状况复杂,别犹豫,花点钱请专业律师帮你做个尽职调查,或者起草一份完备的协议。这笔钱,比起你未来可能损失的巨额财产,绝对是值得的。
说到这里,你可能会觉得心里有点发凉。别怕,咱提前准备,就不是事儿。在决定协议离婚,并开始谈财产分割前,你可以悄悄做这些事:
几个你可能会问的问题:
问:协议里把房子约定了给孩子,能行吗?
问:离婚协议签了,但他后来不按协议给钱/过户怎么办?
问:我怎么才能知道他有没有隐瞒财产?离婚后还能追讨吗?
协议离婚,是给体面人走的一条体面的路。但体面的前提,是边界清晰。把财产的账算明白,不是算计,而是对彼此未来生活的一份负责任。毕竟,好聚好散,才能各自开启真正的新生活。希望今天唠的这些,能给你提个醒,照亮你眼前的那几步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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