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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干法律咨询这行十几年了,天天跟老百姓的经济纠纷打交道。说句实在话,财产分割这事儿,尤其扯到婚前婚后,那真是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就拿我上周调解的一个案子来说吧:一对小夫妻,结婚五年,现在闹离婚,为了一套房子争得脸红脖子粗。男方说房子是他婚前掏光积蓄买的,女方一分钱没出;女方却委屈巴巴,说婚后装修、还贷都是她省吃俭用贴补的,怎么就没份了?俩人吵到我这,都觉得自己有理。这种事儿啊,我见得太多了——借钱不还、合伙撕破脸、合同耍赖,到头来都绕不开一个“钱”字,而财产怎么分,往往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其实,财产分割里的门道,没那么玄乎,关键是要搞清楚什么算婚前财产、什么算婚后财产。我就拿老李的例子说说:他婚前开了个小店,生意不错,攒钱买了套房,这房子自然算他的个人财产。可结婚后,小店赚的钱用来还房贷了,老婆也帮忙打理店铺,这时候再闹分家,那房子增值的部分、婚后还贷的钱,可能就得掰扯掰扯了。法律上有个基本原则:婚前财产一般归个人,婚后挣的通常算共同财产。但真到了打官司,光靠嘴说没用,证据才是硬道理。老李当初买房合同、付款凭证都留着,这就是铁证;可婚后收入混在一起,没记个账,最后法院只能按比例估算,他吃了哑巴亏。
说到证据,我得提醒大伙儿:别嫌麻烦,平时就得留个心眼儿。像婚前买的贵重物品,发票收据收好了;婚后工资卡、投资记录,定期整理一下。我调解过一对做生意的夫妻,合伙开餐馆,婚前各出各的钱,婚后赚了钱全塞一个抽屉里,没分你我。等闹离婚时,谁都说自己贡献大,账本一团乱麻,最后还得请会计来算,费时费力还伤感情。所以啊,经济纠纷里,白纸黑字比口头承诺管用一百倍——哪怕写个简单的协议,也比事后扯皮强。
打官司可不是件轻松事儿,成本高、耗时间,很多人拖不起。我曾遇到个大姐,老公婚前有笔存款,婚后偷偷拿去投资,赚了钱不告诉她,离婚时才露馅。大姐想讨个公道,但证据不全,律师费先花了好几万,最后调解了事,分到的钱还没律师费多。这教训够深刻吧?在经济纠纷里,尤其是财产分割,先想想能不能协商解决。有时候,找个靠谱的调解员唠唠,把事儿说开,比上法庭更省心。流程上也得注意:起诉前,证据备齐了;开庭时,别光顾着吵架,把事实摆清楚;判决后,执行可能还得折腾。总之,走法律途径是最后手段,能和平解决就别硬扛。
常见问题解答
问: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加了对方名字,还算个人财产吗?
这可不一定了。加名字通常算赠与,法律上可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你婚前全款买房,婚后把老婆名字加上房本,这房子就可能变成共同财产了。除非有书面协议明确说这只是形式上的,否则打起官司,法院往往按共有处理。所以,加名前最好写清楚条款,别图一时痛快。
问:婚后继承的财产,离婚时要分吗?
看情况。如果继承发生在婚后,而且没遗嘱特别指定只归一方,那一般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分割。但如果有遗嘱写明只给一个人,或者继承的是婚前财产,那可能算个人财产。我调解过个案子,男方婚后从父母那儿继承了一笔钱,没留遗嘱,离婚时女方要求分,最后法院判了平分。所以,继承的事儿,早做打算,立个遗嘱能省很多麻烦。
问:借条没写清楚,还能打赢官司吗?
难,但也不是没可能。借条是关键证据,如果写得模糊,比如没写利息、还款日期,法院可能靠其他证据补全,比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我曾帮一个老乡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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